物学字〔2015〕5号
学会会员、各有关单位:
2010年中国物流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在全体会员积极参与和各有关方面大力支持下,学会自身建设得到加强,物流学术理论研究深入开展,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贡献的物流专家和优秀会员。为此,学会决定在2015年11月召开的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上,隆重表彰“中国有突出贡献的物流专家”和“中国物流学会优秀会员”。现将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有突出贡献的物流专家”推荐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选拔范围
凡在国内物流企业和园区、制造企业和流通企业物流部门、物流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从事物流科研、教学、管理、运营工作满5年的理论和实际工作者均在推荐选拔范围。2006年武汉会议及2010年南京会议已获前两届“中国有突出贡献的物流专家”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二)推荐选拔条件
被推荐人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理论研究方面有突出贡献。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被同行公认为该学科带头人,获得国家级奖励项目,或为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2.实际操作方面有突出贡献。创造性地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提升改造传统运作模式,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同行业具有较强推广价值和借鉴作用者。
3.技术发明和推广方面有突出贡献。主持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效解决了行业技术难题,经济效益显著,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
4.政策推动方面有突出贡献。组织调查研究,结合行业实际,提出重大政策建议,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并得到行业公认者。
5.教育与培训方面有突出贡献。在教材编写、师资培养、学科体系建设、产学研结合及日常教学与培训工作中成绩卓著者。
二、“中国物流学会优秀会员” 推荐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选拔范围
凡2010年11月15日前入会的注册会员,均在推荐选拔范围。
(二)推荐选拔条件
被推荐人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承担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委托研究项目,提交的学术论文或研究课题为一等奖获得者。
2.积极参加中国物流学术年会等活动,参与演讲交流或专题分论坛的组织者。
3.在学术理论研究方面,有创新性观点,承担省部级研究课题或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有影响力学术论文的主要作者。
4.在技术和管理研究及推广运用方面,创造性地解决重大运营难题,创新商业模式,有明显的创新性成果或推广效用者。
5.在学会自身建设方面贡献突出,发展新会员超过30名以上者。
三、推荐选拔和表彰工作流程
(一)9月30日前,接收《中国有突出贡献的物流专家推荐书》和《中国物流学会优秀会员推荐书》。会员及相关单位均可推荐,也可以自荐。
(二)10月,学会组织评审,并上网公示拟表彰名单(“中国有突出贡献的物流专家”10名左右,“中国物流学会优秀会员”30名左右)。
(三)11月13日召开中国物流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六届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予以表彰。
四、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一)自荐人和推荐单位可登录中国学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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