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中国有突出贡献的物流专家”的通知
物学字[2010]8号
中国物流学会会员、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为表彰我国物流理论研究和实践推动方面的杰出代表,促进产学研结合,开创我国物流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新局面,中国物流学会自2006年起,结合改选换届,评选表彰“中国有突出贡献的物流专家”。当年在武汉召开的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十名同志获此殊荣,成为首届“中国有突出贡献的物流专家”。
中国物流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将于2010年11月召开。四年来,随着我国物流业快速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在物流学术研究和实际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为此,学会决定继续评选’中国有突出贡献的物流专家”,并在本次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1、在国内物流企业和园区,制造企业和流通企业物流部门,物流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从事物流科研、教学、管理、运营工作满5年的理论和实际工作者。
2、已获首届“中国有突出贡献的物流专家”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推荐和评选。
(二)评选条件
被推荐人必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理论研究方面有突出贡献。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获得国家级奖励项目,或为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2、实际操作方面有突出贡献。创造性地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改造传统运作模式,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同行业具有较强推广和借鉴作用者。
3、技术发明和推广方面有突出贡献。主持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效解决了行业技术难题,经济效益显著,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
4、政策推动方面有突出贡献。组织调查研究,结合行业实际,提出重大政策建议,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并得到行业公认者。
5、教育与培训方面有突出贡献。在教材编写、师资培养、学科体系建设、产学研结合及日常教学与培训工作中成绩卓著,获得省部级奖励者。
二、评选和表彰工作流程
(一)9月30日前,受理《中国有突出贡献的物流专家推荐书》。会员及相关单位均可推荐,也可以自荐。
(二)10月,学会组织评审,并上网公示拟表彰名单(约10名左右)。
(三)11月13日召开中国物流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五届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推荐材料相关要求
(一)自荐人和推荐单位可登录中国物流学会网(http://csl.chinawuliu.com.cn )下载《中国有突出贡献的物流专家推荐书》。
(二)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推荐表格原件一式两份。附件材料1套,包括被推荐人代表性的学术研究成果、最高学历或专业证书、同行业评价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推荐表格电子版请发至报送邮箱:yanjiushibj@163.com。
(四)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
四、组织联络
具体工作由中国物流学会研究室负责。
联系人:黄萍(13301381866) 周志成(13661368763)
吕杨(13811116258)
电 话:010-58566588-137\135\133 传 真:010-58566580
E-mail: yanjiushibj@163.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C座15层
邮 编:100045
附件:中国有突出贡献的物流专家候选人推荐书/eWebeditor/../CSL/uploads/20100727101107500.doc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