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全国物流研究机构协作网成员单位
和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的通知
物学字〔2008〕12号
各单位(会员):
为进一步加强物流学术研究领域的沟通联络,整合社会力量,发挥专家优势,中国物流学会拟增补部分全国物流研究机构协作网成员单位和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增补全国物流研究机构协作网成员单位
全国物流研究机构协作网是各地各类物流研究机构自发、自愿组建的开放式、松散型联系与协作组织。协作网涉及的合作领域如下:
1.加强信息沟通。各成员可以在“物流研究协作网”框架内互赠内部报刊、资料,建立网站链接,实现信息互通。
2.协调研究方向。各成员可以在“物流研究协作网”框架内协调研究方向,提出“物流研究工作要点”,并积极创造条件,拟订《全国物流研究规划纲要》。
3.开展联合调研。各成员可以在“物流研究协作网”框架内开展联合调研。各成员都可以提出调研提纲,与其他成员开展联合调研。
4.组织协作攻关。各成员可以联合申请国家或部委研究课题,进行协作研究;经同意,也可以“中国物流学会”或“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名义申请课题;学会和联合会接受的国家或部委委托课题,可以组织成员单位协作;成员单位提出的研究课题,经研究同意,可以纳入学会或联合会研究项目,委托成员单位完成;成员单位之间,也可以协调力量,开展协作研究。
5.集中成果展示。各成员单位的研究成果,可以利用“中国物流专家论坛”“中国物流学术年会”等形式集中展示,也可以借助对方刊物发表。联合会和学会主办媒体《现代物流报》、《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中国物流与采购网”和“东方物流”数字电视频道等,可以为成员单位成果展示提供方便。
6.扩大对外交流。各成员单位都要注意搜集国外研究动态与相应成果,在成员间共享。成员单位可以联合组团出国考察,或联合邀请国外专家来华交流讲学。联合会、学会为成员单位对外交流提供便利。
7.建立交流平台。“物流研究协作网”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例会,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提出议题,轮流承办。在此基础上,可以根据成员单位的要求临时召集“片会”或专题会议。
各地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和部门企业,以及社会各方面物流研究机构,同意在本框架内进行协作交流,填写《全国物流研究机构协作网成员单位申请表》,即可作为本协作网成员单位,参加协作网组织的有关活动。成员单位负责人和骨干研究人员,可以申请成为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承担相关工作任务。
二、关于增补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
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设立目的是:联络和组织物流与采购领域研究力量,发挥协作效应,完成委托研究项目,集中各方面智慧,提高物流研究的能力和水平。
(一)特约研究员的申请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会会员,都可以提出特约研究员申请。1.历次中国物流学术年会一等奖论文作者及年会优秀课题主持人;2.全国物流研究机构协作网成员单位学术带头人及中国物流学会产学研基地主持人;3.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课题的主要参与者;4.在物流理论、管理、技术等方面具有独到见解或在物流企业运作、科研教学、规划设计、咨询服务和宏观管理等方面具有突出业绩的专业人士;5.中国物流学会认为需要聘任的研究人员或实际工作者。
(二)特约研究员的管理与服务:
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可优先参与中国物流专家论坛、中国物流学术年会等活动;优先承担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委托研究项目;优先取得学会、联合会有关资料;可以借助联合会和学会主办媒体发布研究成果;经学会授权,可以进行相关的调查研究、学术演讲和对外交流活动。
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召开年会时聘任新一批特约研究员;特约研究员连续两年不参加学会活动,或违反相关纪律,学会将撤销其资格;学会换届时,所有特约研究员重新聘任。
中国物流学会已聘任两批、共114名特约研究员,第三批特约研究员将于2008年11月聘任。本次聘任申请截止时间为
三、联系方式:
全国物流研究机构协作网、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由学会、联合会研究室归口管理。
联系人:贺登才(13621073053)
黄 萍(13301381866)周志成(13661368763)
电话:010-58566588-135\133\132 传真:010-58566580,58566575
E-mail: zzc@csl.org.cn或supao79@yahoo.com.cn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