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国内外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的实践经验,对于军队物资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文章系统介绍分析国内外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的主要做法和特点,提出加强军队物资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重点和方向:建立专门的供应商诚信管理规章势在必行;科学界定诚信管理范畴是基础;全面构建诚信评价体系是核心;事前预警与事后惩戒是关键。
关键词:政府采购 供应商 诚信 管理 启示
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是国内外政府采购的通行做法。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早在150多年前就开始着手探索构建社会诚信管理体系,其推行政府采购的时间比较长,在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方面有许多有益经验值得借鉴。我国推行政府采购虽然时间不是很长,但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都很重视供应商诚信管理,不少省市先后启动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加大诚信监管及处罚力度。这些,对于军队物资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国外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的主要做法
美英等发达国家甚至联合国,在政府采购系统建设中,同样遇到过供应商信用失信、信用监控难等问题。其防范和控制供应商信用风险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1]。
《美国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对所有预备供应商要进行合同签订事前考察,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要“拥有令人满意的经营记录”,即如果预备供应商在以往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过不良记录,将被视为不可信。事前调查通过政府采购部门正式的调查程序完成。首先,在纯商业领域获得的关于预备供应商的信息。主要通过类似于征信调查公司的数据库查询获得,如美国邓白氏公司。第二,查询预备供应商在联邦政府的相关记录。第三,进行包括出版物、同行供应商、预备供应商的客户、金融机构和行业商会调查。第四,对预备供应商投标文件、正面调查答卷、财务数据、机器设备情况和人员情况进行认证核实。凡有意向政府部门提供货物或服务的企业,一般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注册。有关部门通过调查、分析和评审后,对合格企业进行归类和归档,公布《合格供应商名录》[1]。在参与政府采购和合同执行过程中,联邦政府会如实记录供应商的诚信信息,对供应商的激励或处罚主要依据严厉的法律条文进行。
由于美国的社会诚信管理体系比较完善,诚信中介机构管理也比较规范,商业领域和联邦政府信息记录比较全面,查询十分方便,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基本诚信信息完全可以通过上述途径获得,并且十分可靠。其公布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具有较高权威性,日常诚信信息管理和维护的自动化水平较高,失信处罚十分严厉。概括起来讲,其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呈现以下显著特点:一是手段的现代化;二是管理的法制化;三是信息来源的依托性和可靠性;四是失信处罚的严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