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仲裁,作为与诉讼同等重要的争议解决方式,是完善规范国际物流发展的软环境的基本内容之一。本文从物流和经济发展关系出发,运用列举分析法,探讨我国建立国际物流仲裁中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现阶段应采取的准备措施。
关键词:国际物流仲裁中心;国际物流仲裁
一、国际物流仲裁中心的含义
国际物流仲裁中心从字面上理解存在两种解释。一种解释为我国是国际物流的仲裁中心。这种解释认为“国际”修饰的是物流,我国是物流仲裁中心,而物流的涉及地域遍及世界各地,即为“国际物流”;另一种解释是我国成为国际性的物流仲裁中心,这里的物流特指国际物流。这种解释认为国际物流仲裁中心的发展是以国际性为导向,类似于为世界公认海事仲裁中心之一的伦敦海事仲裁中心,为整个物流界所普遍认可的物流仲裁中心,吸引大量异地当事人选择在此仲裁。本文所指的是第二种含义上的国际物流仲裁中心。
现代物流不再是传统的单个服务项目,而是集运输、仓储、配送、信息网络等为一体的跨地区跨行业的现代运作体系。入世以来,物流行业在我国进入加速发展时期,也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强有力的推动器。同时,物流企业的增多,物流服务项目扩展延伸,物流经营合同的多环节、宽领域等复杂性,也引发了越来越多的物流争议。诉讼是现代法治框架下解决纠纷的最后手段,基于合作关系产生的物流纠纷以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不利双方继续进行业务往来。因此,仲裁作为与诉讼同等重要的争议解决方式,由于其具有的高度的意思自治性(自由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等)、裁决在各国的普遍效力、仲裁过程的保密性、仲裁结果具有相对可预测性等优点,成为有关当事人优先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仲裁,尤其是商事仲裁也因此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商业环境的重要因素。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有仲裁制度,并形成各种地区性、国际性的仲裁中心。国际仲裁中心的首要衡量指标是受案量以及受理案件中来自外国当事人的比例。伦敦之所以被称为海事仲裁中心,就在于世界上90%的海事仲裁案件,每年大约有几百件,都在伦敦受理。其次,仲裁裁决的公正性是决定一个仲裁机构能否成为仲裁中心的关键,这也是其吸引各国当事人选择其仲裁的前提。第三,仲裁的公正性是由完善的法律制度和高素质的仲裁员来保证的。所以,我国要成为国际物流仲裁中心也着重从这几个方面来建设。
二、我国建设国际物流仲裁中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国际物流仲裁中心的建设为我国物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环境,从而促进国际物流业腾飞,同时,相对发达的国际物流业也有利于我国国际物流仲裁中心的建设,两者是相互促进,共同进步的,这也是我国建设国际物流仲裁中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两个基本点中的内容之一。
(一)必要性
1.物流服务的广泛性、综合性、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