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分析了物流外包的多重任务特性,利用多任务代理模型探讨了物流外包中的最优契约设计,结果表明:物流任务的可观测性和关联性对最优合约设计有重要影响。据此提出了以下建议:物流外包方应设计合理的指标考核体系,把主观绩效考评与客观绩效考评相结合,并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关键字】物流外包,多任务代理,契约设计
第三方物流又叫契约物流,从现代物流的角度,它是物流外包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信息系统紧密联系,通过合约结合在一起合作伙伴关系,并且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客户提供全程化、一体化的个性物流服务。
由于物流外包方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属于不同利益的主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只能通过合约关系来确定双方的权、责、利关系。在第三方物流的合约中,由于物流外包双方存在各种各样的信息传递和显示障碍,因而产生了信息不对称问题。这种合约的非对称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合约中要明确奖罚措施,但由于条件限制又不能把所有的条件罗列其中;另一方面,由于不可抗力或市场变化,物流需求量或物流价格会发生变化。因此在物流外包前要设计合理有效的合约。
第三方物流企业能使物流外包方集中核心业务,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服务质量等作用。物流外包方更看重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全程化、一体化的个性服务,由于外包方的物流需求一般具有多样性,比如运输、仓储、配送、信息管理等。这实质是一种多任务的物流外包,因此物流外包方(委托人)应设计一个多任务的合约来激励第三方物流企业(代理人),以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1、物流外包中的多任务特性
为解决代理问题,现代经济学提供了三种可供选择的激励模式:一是委托人对代理人直接监督。由于物流外包方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从理论上讲虽能减少代理人的行为偏差,但不能减少代理人思想上的消极因素,因此不能完全消除代理成本,同时由于监督成本太高而有可能使物流外包失去意义。二是让代理人承担全部风险,并享有全部剩余索取权,委托人的利益为零。这是建立在委托人建立在追求最大利润的假设前提下,但这种情况在一般企业活动中不可能存在,除非资本的利率为负。三是按契约进行激励的模式,即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按一定的契约进行剩余索取权的分配,并将剩余索取权与经营业绩挂钩。多任务代理实际上是一种契约激励模式,本文将结合第三方物流合约中多任务特性,来设计其最优合约,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在物流外包合同中,第三方物流企业关于物流服务数量、完成时间、服务质量的3项任务的完成情况,是物流外包方给予报酬的主要依据,但这三项任务具有明显的成本替代性。在物流外包方看来,物流服务数量和完成时间,由于可通过定单返回情况进行检查,而较易于观测;而服务质量,由于物流业务量大、隐蔽性多及代理方的刻意隐瞒等因素,不容易被观测。根据任务被观测的难易和程度,可把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任务简化为两项,即第一项(物流服务提供量、完成时间)易于观察,第二项(物流服务质量)不易于观测。这两项存在着“效益背返”现象。但简单的委托—代理理论假定第三方物流企业只从事单一的工作,其努力是一维的。而在物流实践中,由于第三方物流企业任务的多样性,比如数量目标、时间目标与质量目标等,物流外包方不能对其全部任务进行笼统的激励,而是需要采用分开激励的方式。Holmstrom & Milgrom (1991)证明,当代理人从事多项工作时,从简单的委托—代理理论得出的结论可能是不适用的。特别地,在有些情况下,固定总价合同可能优于激励合同。Dixit,A(1997)融合了多任务分析的方法和多委托代理人两种模型,讨论了经济组织中的激励弱化问题,强调了多任务分析方法的重要性。这里用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对此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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