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供应链业务外包条件下,当制造商主要依靠外包供应商提供中间产品时,拥有专利技术的制造商面临着是否进行专利技术转让的决策。当制造商在一定的专利技术转让费率条件下进行转让时,制造商在最终产品市场上增加了竞争者,同时,通过收取专利转让费用也减弱了竞争者的竞争能力,使竞争者对外包供应商的供应价格更敏感,促使外包供应商在一定程度降低了价格。这样,不但制造商将获得更多的利润,其他的各方(竞争者、外包供应商和消费者)也将从中获益。另外,在专利技术费用固定的条件下,拥有专利技术的制造商在竞争中获得的利润将减少,因而将不愿进行专利技术的转让。
关键词:业务外包 专利技术 转让
1.引言
近年来,供应链上的业务外包呈持续增长趋势,但同时外包也使供应链上的节点企业增加了对外包供应商的依赖程度,供应链管理不断向纵向一体化方向整合,横向节点企业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外包供应商的重要性日益突出,90%以上的公司认为业务外包是他们整体企业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Corbett,2004,3)。在供应链业务外包的条件下,业务外包使供应链上的各个节点企业把企业资源重点集中在核心业务上,而把非核心业务或不擅长的业务剥离出来交由外包供应商负责生产,并与外包供应商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在供应链上的节点企业中,彼此之间的横向竞争与合作也不断加强,企业之间竞争和合作不再是你死我活的“输-赢”关系,而追求的是“双赢”。而节点企业间技术水平的差距将使竞争双方处于不同优劣势地位,技术水平高的明显处于优势地位,而技术水平低就处于劣势地位,特别是拥有专利技术的一方,在生产某种产品时就会形成垄断地位,而使其他企业无法涉足。在一般的市场竞争中,拥有专利技术的垄断厂商生产的产品会在市场获取最大的垄断利润,但在供应链业务外包的条件下,中间产品投入由专门的外包供应商提供,拥有专利技术的企业靠自身垄断生产获取的利润是否比在技术转移给竞争者条件下进行生产获取的利润更大呢?通过技术转移,能否使整条供应链的收益获得帕累托改进呢?这正是本文所要研究的核心问题。
2.基本模型设定
假设存在一个由外包供应商、制造商以及消费者构成的三级供应链,外包供应商负责提供制造商生产投入用的中间产品(简称中间品),制造商拥有一项独家垄断的专利技术,可以用来生产一种某种产品,在市场上没有竞争对手可以生产同样的产品。为简单起见,消费者对该产品的需求可以用一个线性函数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