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对地主港模式的内涵及其在国内外实践情况进行了介绍,阐述了浙江港口建设实施地主港模式的现实要求,针对浙江省土地资源紧缺、经济亟需转型等现状,论述了地主港模式对滩涂资源开发的借鉴作用,从加强港区规划与围填、开展多元化融资开发滩涂、完善新建港区基础设施配套三方面指出了政府现阶段对地主港模式科学开发利用滩涂资源的重点。
关键字:港口建设;地主港模式;滩涂资源;滚动开发
1地主港模式的内涵及其在国内外实践综述
1.1地主港模式的内涵
地主港(landlord port)模式是国际上流行的集融资功能和港口管理为一体的模式。所谓地主港模式,就是政府通过规划,界定港口的区域范围,委托特许经营机构代表国家拥有港区及后方一定范围土地、岸线的产权,并按照规划进行港口基础设施的建设,然后将符合建设码头、库场等条件的岸线、土地出租给港口业务经营企业建设码头或库场并从事经营,实行产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特许经营机构收取岸线、土地及基础设施的租金;特许经营机构也可以自行按照规划,建设码头、库场出租给港口业务经营企业,收取码头或库场租金;而码头的上部设施,如库场、机械、设备等经营性设施则由经营人自己建设、维护、管理和使用。特许经营机构将收取租金全部用于港口的滚动开发,并负责港口基础设施的维护和港口的日常管理工作。
1.2地主港模式在国内外实践情况
鉴于地主港模式在港口建设过程中,政府可以减少投入,实现快速融资,并委托特许经营机构实施港口开发与管理,企业通过承租的方式获得港口业务经营权,使得各方都获得良好经济效益,因而在一些国家被广泛所采用。国外典型港口包括纽约新泽西港、荷兰的鹿特丹、比利时的安特卫普港、德国的汉堡港等。[1]
在国内,如上海港、广西的钦州港、南通港、嘉兴的乍浦港区对地主港模式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江苏南通在洋口港的开发模式上,南通港和如东县政府采取滩涂折价的方式,与香港保华集团合资成立了开发建设公司,一期投资4亿元,近海吹填30平方公里滩涂作为临港工业园区,通过招商引资出售土地,启动了一批招商项目,从而收回投资。通吕河口码头的建设则比洋口港更进了一步。为确保华能电厂电煤输运,南通市政府投资近2亿元,在通吕河口建设散货码头。待华能电厂专用码头形成生产能力后,通吕散货码头作为政府投资的公共基础设施租赁给港口企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