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分析第三方物流企业应用作业成本法的适用性入手,着重研究作业成本法在第三方物流企业中的应用模式,进而探讨了作业成本法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立配套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合理定位作业成本法的应用范围与应用层面、建立作业基础信息系统、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等改进对策。
[关键词]作业成本法;第三方物流企业;应用模式;对策
自从1988年美国芝加哥大学的青年学者罗宾· 库伯(Cooper)和哈佛大学教授罗伯特· S· 卡普兰(Kaplan)发展了斯托布斯思想,奠定了作业成本法(ActivityBased Costing, ABC)[1]的理论基石后,作业成本法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并在实务中得到应用。在美国、日本等物流业发达的国家,作业成本法被认为是确定和控制物流成本最优化、最有前途的方法。对美国物流企业的相关调查表明,有29%左右的企业用作业成本法代替了传统成本方法,超过50%的企业使用作业成本法作为传统成本系统的补充;另外还有15%的企业使用作业成本法作为辅助成本系统和成本分析的工具[2]。日本的企业物流成本核算现在基本上是以作业成本法为基础,最终确立成本对象的成本以及相应的绩效。
社会物流成本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往往用于衡量一个国家物流管理水平的高低。我国从2001年至2008年,社会物流成本占GDP的比例保持在18%-19%之间[3]244,2008年该比例为18.1%,比2007年下降0.1个百分点[4]。美国这一比例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稳定在10%左右,在2006年为9.9%[3]35。中国的物流管理水平相当于美国等发达国家20世纪70年代的水平。我国在物流成本管理方面,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正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作业成本法在我国的应用仍较有限。下文将就作业成本法在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中的应用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
一、作业成本法在第三方物流企业中的适用性分析
作业成本法通过引入作业作为连接资源耗费和成本核算对象的桥梁进行科学合理的成本核算。其基本原理是作业消耗资源,成本核算对象消耗作业并导致成本的发生。作业是企业为了某一特定目的而进行的资源耗费活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或每道工序都可视为一项作业。
第三方物流企业是物流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广义上讲,第三方物流企业(the third partylogistics enterprise)是指接受客户委托为其提供专项或全面的物流系统设计以及系统运营的物流服务企业。包括提供专项物流服务的运输、仓储、配送企业及报关行、货代、船代等。从狭义上讲,第三方物流企业所提拱的是个性化、现代化的全面物流系统设计及运营的物流服务,与客户之间形成双赢的战略伙伴关系。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业成本法在其中的应用都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
根据Cooper与Kaplan的研究,企业的竞争环境、成本结构、会计系统及产品的多样性等都会影响作业成本法在企业中的适用性。
(一)物流成本是货主企业选择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关键
货主企业选择物流业务外包的出发点之一是为了节约物流成本。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专业的、社会化的物流机构,通过整合物流资源与客户资源,形成规模效应,能有效地降低物流成本,为货主企业带来经济上的利益。货主企业在选择第三方物流企业时,主要考虑的是第三方物流的价值,其中物流企业的成本控制能力是极其重要的指标,详见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