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由于信息不对称,保险公司处理损余物资时经常陷入被动局面。探讨如何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实现损余物资的最大价值,将对保险公司的赔付成本产生重要的影响。本文提出了损余物资处理规模化的思路,提倡引入逆向物流操作模式,并最终实现损余物资处理规模化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关键词:损余物资;信息不对称;规模化;逆向物流
问题的提出
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第二十条规定:“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取得的损余物资,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并冲减当期赔付成本。处置损余物资时,保险人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与相关损余物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当期赔付成本。”
所谓损余物资,就是指保险公司(主要为财产保险公司)承保的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失后所遗留下来的还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残余物。在经济学意义上,损余物资表现为一种物质形态,而与之对应的价值表现形式则为保险残值。
从理论上讲,损余物资与保险残值是同一个事物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二者在金额上应该相等。但在实践中,保险残值的概念却具有不同的含义,损余物资的交换价值也往往不能达到最大的保险残余价值。
近年来,随着保险市场的竞争加剧,来自承保费率的利润空间已日益萎缩,向理赔要效益成为保险公司竞争的新领域。损余物资作为冲减当期赔付成本的重要手段之一,逐渐引起保险公司的重视。而如何运用一种有效的方法,最大程度地实现损余物资的价值,成为今日保险公司亟待研究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