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与传统企业不同,国际多式联运企业成本管理,尤其是其中的分包商报酬管理具有自己的特点。本文在分析国际多式联运企业成本管理层次结构的基础上,提出了分包商报酬管理原则并据此构造了分包商贡献评价指标体系。
[关键词] 国际多式联运企业;成本管理;分包商贡献评价指标体系
引言
随着我国国际海运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已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获准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和国际多式联运业务,国际多式联运企业已成为国际航运与物流市场中的一支重要的力量。国际多时联运企业的主要业务是寻找货源(货物的始发地、目的地、经过的路段);拥有一定的设施和设备以满足货物运输的要求,使客户满意,以及在满足客户运输要求的前提下,协调好多时联运各个环节;控制企业的运输、管理成本,以最低的成本实现最大利润,尽量达到综合效益最好。
然而,由于国际多式联运企业自身不拥有或经营运输船舶,甚至还可能不拥有或经营其它交通运输工具和场站,因而,作为全程运输组织者的多式联运企业,还必须通过与相关的船公司、港站经营人、内陆运输公司等企业(以下统称为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向其支付报酬,并通过协调和控制各方才能完成货主的运输任务[1]。由于国际多式联运企业成本高低与向各分包商支付报酬的大小有关,各分包商收取的报酬越大,国际多式联运企业的成本也越大,相应的所得利润越小,因而,如何对分包商的报酬进行管理,是国际多式联运企业面临的新问题,也是其成本管理中的最重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