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与制造企业的互动关系对促进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协调发展,带动经济发展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本文研究了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的映射关系并作出了博弈分析,提出了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的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和多对一四种映射关系及其矩阵,并且给出了各自的现实对应。博弈分析表明,在缺乏高水平物流服务和制造企业只注重自身利益的情况下会形成“囚徒困境”,要破解此困境需要,物流企业提高服务水平,制造企业考虑供应链整体利益,与高服务水平的物流企业签订长期合同,实现双赢。本文对研究当前我国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有很好的启发与指导作用。
物流 制造企业 映射 博弈
引言
近年来,对供应链企业关系的研究主要针对的是供应商和制造商这两个主体[1],鲜见有研究制造商和物流商的关系。虽然物流商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成是供应商,但毕竟物流商与供应商有较大差异,因此有必要专门研究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的关系问题。
通常认为供应链内企业关系的核心是基于产品从设计、制造到分销整个过程中的供应商与制造商的关系,分为一对一和一对多两种[1, 2]。但是仅仅从供应链的供应关系看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的关系还是不够的,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是工业发展和社会以化分工的产物,是一种基于服务的供应关系,与通常的基于产品的供应关系有较大的不同。本文从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的相互作用出发,首先提出了一种基于集合映射的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的关系构架,此后,再围绕博弈关系来进一步分析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
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的映射关系探讨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制造企业在强调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的同时通常会将自己不擅长的部分零部件的制造和物流等业务外包,而且现代信息技术和交通的发展又为这种外包提供了技术上的保障。物流企业在这样的背景下逐渐从单一的运输商、仓储商壮大起来,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行业,这也是现代工业发展和社会化分工的产物。如果将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分别作为两个不同的集合来看,那么它们之间的关系很显然就有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和多对一这四种逻辑映射关系,如图1所示。
这里之所以采用映射关系来分析,首先是因为仅仅从供应链的角度探讨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充分。供应链是我们研究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尽管有些专家说二十一世是供应链竞争的世纪,但至少目前的中国离这一阶段还很远,在中国还是要考虑企业之间供应链之外的关系。因此我们认为除了考虑通常的供应链关系的一对一和一对多之外,还有多对一和多对多两种企业之间的关系需要考虑。
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作为两个不同的经济实体,它们的交互作用主要体现在它们在经营活动中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和服务过程中的物质、信息与资金的流动与交换。在现实情况中,可以找到两类企业这种映射关系分析的实际意义,下面就四种情况分别进行探讨。
一对一关系
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的一对一关系通常是指制造企业将自己的物流业务外包给一家第三方物流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与制造企业签订长期的服务合同,根据制造企业的实际需要,把采购、运输、储存、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有机地相结合,形成低成本、高效率的物流方案,为制造企业提供多功能、一体化和专业化物流服务。这是供应链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也是制造企业与物流展的高级阶段。在理想的一对一关系下,制造企业的供应商、客户与第三方物流企业之间的各种流动与交换关系如图2所示。在这种关系框架下,制造企业仍然要与供应商和客户发生买卖关系,产生双向的商流和信息流,只是制造企业将物流活动全部委托给了第三方物流企业,因此可以看到图中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之间包含信息流、物流和商流的紧密关系。
理想的一对一的关系在现实企业环境中实属罕见,因为制造企业将其所有的物流功能(包括供应、销售甚至生产物流)全部外包给一家全能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虽然省事,但也交出了自己的流动命脉,有较大的风险。现实中的制造企业需要与物流企业经过很长的合作、博弈和磨合才有可能出现这种关系;或者制造企业与这样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本身就有资金与控股的经济纽带联系;或者是看好业务外包、想降低投资风险的新建制造企业。例如某新发动机厂项目为了保证投产后能最大程度提高物流管理水平、降低物流成本,使公司将更多精力集中于核心业务,第三方物流招标要求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其工厂附近建立仓库,承接几乎所有外购零部件的供应、生产物流业务和成品发动机的销售物流业务,物流方要建立物流硬件系统、信息系统和运营系统,与制造企业的信息系统和生产调度管理实现实时对接。这种一对一的关系一旦建立,双方就形成以合作为主、利益博弈为辅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既有新厂项目成功的双赢机会,也有项目不成功或艰难启动时双方均要承担前期亏损的风险共担状况。
总之,一对一关系对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双方都有较高要求,两者也需要较长的磨合与适应过程,可以建立一定时期内信息共享、风险共担的双赢供应链伙伴关系。
一对多关系
相对于一对一关系,一对多关系更加常见,单个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之间的关系也没有一对一的密切,无论是从物流、信息流和商流都是如此。在这种一对多关系之中,制造企业处于主导地位,多个物流企业都处于从属地位,物流企业之间可以是分工的关系,也可以有竞争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一种情况是制造企业按不同销售地区将物流业务外包给不同的物流企业,而且在我国因为物流企业实力弱,经营能力难以履盖到全国范围,这种情况还相当普遍。当然制造企业为了促使不同物流企业为自己提供更好的服务,可能会根据它们的业绩来调整各物流商的服务区域,通过竞争来提高服务。还有一种情况是按照不同的物流环节分别分包给不同的物流企业,如仓储和市内配送业务分包给一家,长途运输业务分包另一家,供应物流业务分包给另一家。这样做的制造企业可能是规模很大,供应、生产和销售中的物流业务难以整合,从而分立来做;或者因为当地难以找到提供流服务的综合物流服务商或第三方物流企业。
总之,从企业之间的关系紧密程度来看,一对多关系要松散一些,对双方企业的要求也低一些。制造企业在其中占据更有利的地位,但也难以期望物流企业有很高的服务水平。
多对多关系
多对多关系更加常见,通常中一种松散的供应链关系,物流企业实力弱,提供的物流服务功能单一、水平不高,难以赢得一家制造企业长期、全面的合同,因而要向其他企业寻求更多的服务机会。而制造企业对低水平服务的物流企业选择性很大,虽然在价格上很具优势,但在交易成本和协调监控方面支出较大。这种关系是目前我国物流服务市场中最普遍的现象,例如制造企业与不寻的中小物流企业,尤其是以货运为主的物流企业之间经常存在着这种多对多的关系。
多对一关系
多对一关系与一对多关系并不是相同的,因为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这两个集合并不是相同的。多对一关系是一种以物流企业为主、制造企业为辅的供应链,存在于像马士基、联邦快递等大型的物流企业,沃尔玛这样的大型跨国流通企业虽然不能说仅是物流企业,但它的物流功能与它的许多制造商之间就存在这种多对多关系。
四种映射关系的提出,扩大了我们对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关系的认识,它们的内容比供应链中供应商与制造商的关系更丰富,下面利用博弈论知识对这些关系的深入探讨。
映射关系的博弈分析
研究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之间的关系问题不能不考虑它们之间的博弈关系,因为供应链伙伴关系的建立离不开企业之间较长时间的碰撞与磨合,在这一过程中,企业为了各自的利益和共同的利益,会不断地进行博弈。供应链中企业之间竞争合作伙伴关系,是建立在他们之间理性博弈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博弈关系研究成为企业之间关系,尤其是供应链关系研究的热点问题和基础[3-6]。
前面我们探讨了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的映射关系。在它们的博弈中,从长远看,制造企业考虑的是长期合作还是短期合作,物流企业考虑的是物流服务水平的提高。因此,我们可以将上述四种映射关系与博弈条件对应起来,形成表1所示的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