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分析食品供应链上可能引入重金属污染的几个主要环节,提出通过发展协作式供应链和建立完善以食品安全为中心的全程监控体系控制食品安全问题。
[关键词]食品; 供应链管理; 重金属污染; 控制
1 前言
安全、营养、充足的食品供给是人类生活的第一要求,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民众对食品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安全绿色食品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的基本要求。食品供应链实际上是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整个过程。食品的供应是由农业、食品加工业、批发零售企业和物流配送企业等相关企业构成的食品生产和供应网络,其环节主要包括食品原材料生产、食品加工、食品销售以及食品物流,还有最终的食品消费食品安全。供应链的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为食品安全留下隐患。然而近些年来,一些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出现,不但严重威胁了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而且直接影响到我国农业的增效、农民的增收,成为影响我国农产品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方面,农业部相继在2001 年提出了以蔬菜等农产品为代表的“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并在京、津、沪三个直辖市和深圳市进行试点,2002 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2003 年4 月推出了无公害农产品国家认证。北京作为率先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4个试点城市之一,积极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实施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形成了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精品农业品牌,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为保障首都的农产品消费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也为确保奥运期间的食品安全提供了可靠保障。通过强化生产源头管理、实施全程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截至2007年6月底,北京市共有576家企业的1063个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其中种植面积达到8.27万公顷,占到全市耕地面积的35%,获证产品年实际产量达到257.6万吨,占到全市食用农产产量的33.7%,国内销售额达81.3亿元。
另一方面,在食品安全管理上,国务院于2004年9月1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强调食品安全“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农业部门监管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质监部门监管食品的生产加工环节,工商部门监管食品流通环节,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2008年09月,国务院批复《卫生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由卫生部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作为地方法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已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食品安全法》中规定了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通过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