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我国会计核算体系中并未包括物流成本的核算,企业会计制度对物流成本的反映也没有规范,因此允许企业在核算物流成本时有较大的自主性。即使是这样,我国也很少有企业建立了完善的物流成本核算体系,大部分企业仍然停留在会计成本核算的体系中,在报表中对物流成本很少进行披露,更谈不上对物流成本进行针对性控制。本文借鉴国内外关于物流成本核算体系的文献和知名企业物流成本核算方法,结合某企业当前的实际情况,力图确立一套从物流会计科目设置到物流会计报表的行之有效的物流成本核算体系,为企业物流成本控制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
关键词:物流成本 核算体系 物流成本剥离
1. 从其他成本中剥离物流成本的目的及原则
1.1 物流成本剥离的目的
从物流成本的特点上看,企业要想评估物流成本、要想控制物流成本、要想从物流成本分析中得到有用的信息,从而根据这些信息来推动企业内外部的管理,进行业务流程的重新审视,以及选择高效的供应链等,就必须尽可能地把物流成本从其他成本中剥离出来。尽管物流成本的显现只是冰山的一角,但如果不去剥离,物流成本可能完全隐匿在其他成本之中,根本无法把握物流成本的任何信息,只能在其他成本或费用中苦苦寻求成本为何虚高,成本如何降低等重要问题,无法突出物流作为第三利润的之源的潜在魅力。
从物流成本核算的现状看,国内物流成本核算多采用双轨制物流核算体系,即将物流的核算与产品成本核算、责任成本核算、变动成本核算等分开进行,单独建立物流成本核算的凭证、帐户、报表核算体系。在现有成本核算体系外重新构建一套成本核算体系来反映、明确与企业物资实体流动有关的费用。双轨制下物流成本核算主要包括成本种类核算(哪些成本发生)、成本位置核算(这些成本在什么地方发生)、成本承担者核算(这些成本是为谁发生)。通过重构物流成本核算体系可以使物流成本纳入到正常的会计核算体系中,使物流成本合法化、正规化。
从企业内部的实际情况看,进行物流核算体系,就是为了更好的进行物流成本管理,为成本的考核、分析提供基础。进而,能够实现对产品成本的精确核算,实现对责任会计的支撑,并支持实现产品价值分析和客户价值分析,对外帮助企业正确决策,对内帮助企业加强成本控制。
1.2 物流成本剥离的原则
1、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追溯导致成本最相关的因素原则。
物流成本信息是为各子公司决策、集团管理部门管理业务、生产企业业务部门内部考核与管理服务的,因此成本核算体系设计必须以这些部门的信息需求为目标。企业成本会计信息纷繁芜杂,各企业成本的表现形态也各不相同,从其他成本或费用中剥离物流成本必需是和企业成本目标密切相关的,和企业控制的方法与手段密切相关的,和企业当前对物流成本的认确密切相关的。
2、可实现原则。
重构的物流成本核算体系在数据采集、数据统计方面能够实现,或者实现的工作量、实现的代价在企业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同时,对于隐性的物流成本能够进行可实现性的评估。
3、重要性原则。
物流成本核算不可能做到100%精确,因此物流成本核算体系必须首先保证对产品总成本影响较大的因素进行详细分析,而对于对产品总成本影响不大的因素则可以简略处理。如果对于单位产品成本影响小于0.5%[1],则认为对于产品成本影响很小。
4、、遵循成本会计核算原则
《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会计准则》都规定了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则,如:历史成本原计价原则、分期核算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等,物流成本的核算也应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上进行,这也将使得物流成本核算体系能够更好地融入到会计核算体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