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传统仓储运输业向市场化及现代物流方向的发展转变,物流园区已成为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一个新趋势,积极规划建设现代物流园区成为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本文首先分析物流园区的概念、相关理论和服务定位。然后分别对我国与日本、德国物流园区的发展模式进行分析,最后通过中国与日德物流园区发展模式的对比研究,为探讨物流园区发展模式给予一定的帮助,为此本文较为系统的探讨出适合中国国情的物流园区发展模式。
【关键词】物流;物流园区;发展模式
我国从1988年开始对深圳平湖物流基地进行规划建设,截至2008年7月,中国物流园区(基地)约为475个。其中已运营的122个,占25.7%;在建的219个,占46.1%;规划中的134个,占28.2%。2009年又新增近200家规划、在建和建成的物流园区。短短三年,全国物流园区的数量就增加了226%。总体而言,中国物流园区的发展速度较快,但也呈现出发展模式定位不合理、建设规模过大且数量过多、规划不准确等问题。这也是造成我国目前物流园区大约60%闲置的重要原因之一,本文将通过中外物流园区发展模式的对比研究,从而探讨出适合中国国情的物流园区发展模式,更好地促进我国物流园区的发展。
一、日德物流园区发展模式研究
(一)日德物流园区发展概况
日本是最早提出和发展物流园区(又称物流团地)的国家。日本第一个物流园区出现在东京。从1965年到2009年,日本在22个城市,已建立20多个大规模的物流园区,平均占地面积有74公顷。德国联邦政府80年代规划在全国范围内建造40个物流园区。现已有33个物流园区建成并已投入使用,其中较著名的有不莱梅物流园区和纽伦堡物流园区。
(二)日德物流园区发展模式分析
1.日本“物流团地”模式
1965年,物流园区最早出现在日本东京,人们称之为物流基地或物流团地。建设物流园区的基本做法是:
(l)政府率先制定市政规划,考虑到交通、环境、土地等因素,确定合理的物流园区选址,把位于城市边缘的交通通达性较好的地区作为以后发展物流园区的主要选择地。
(2)政府出台一系列的有关建设物流园区的土地政策和优惠政策,把物流园区的建造用地以较低的价格,出售给行业协会或物流开发商,让他们在其会员中进行融资,来建设物流园区,如果资金不足,政府提供给他们一些优惠的税收政策,如长期低息贷款等。
(3)为了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政府在物流园区中加快建设园区的基础设施设备及交通配套建设,促使该地区经济增长,物流开发商可以享受到由于地价及房价的增值而带来的回报。
2.德国物流园区发展模式
(1)德国“货运村”模式(Freight Village)。在规划建设物流园区方面,与日本还是有一些差别的。建设物流园区的基本做法是:
①联邦政府作整体规划。联邦政府在全面考虑交通干线、交通枢纽的基础上,调查经济布局与物流发展状况,然后进行物流园区的选址和合理布局。
②州政府、市政府辅助建设。为了让各州建立的物流园区更加合理统一化,德国交通主管部门提供资助或贷款担保给符合规划要求的物流园区。
③企业化的经营管理。在园区投资者的委托下,园区管理企业主要负责园区的生产购买、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园区建成后的地产出售、租赁、物业管理与信息服务等。
④进驻园区的企业自主经营。这些企业按有关规定,缴纳税款。根据自身的经营需求与物流发展需求,来建设与之相适应的仓库、堆场、中转站和相关的配套辅助设施设备等。
(2)公私合营(PPP)模式。德国和其他欧洲国家的物流园区正在发展公私合营(PPP)模式。公共部门负责提供基础设施(土地、媒介、公路和铁路等),私营企业致力于地上设施的投资和运营(如仓库、服务站)。园区管委会为非盈利性的组织,不干涉入驻企业的决策,是园区企业为加强交流合作的中介,并作为企业代表与政府对话,影响政府政策导向。管委会对于园区内的企业进行统一的包装和市场营销,入驻企业以每年的年费进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