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蔬菜价格是农产品价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蔬菜本身储藏时间短、易腐烂等特性,使得蔬菜价格的形成具有自身的诸多特点。本文在实地调研了山东、北京蔬菜流通各环节的基础之上,归纳出我国蔬菜产业链价格传导的模式,以及整个流通体系的内在运行规律和各个环节的成本收益,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蔬菜价格波动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必须建设以公益性中央批发市场为主体的多种措施并行的“五多五少”的长效调控机制。
关键词:蔬菜产业链 价格波动 流通 对策
一、引言
价格波动是市场经济下难以避免的经济现象,然而在中国大政府小社会的特殊政治体制下,尤其是处于较高通货膨胀预期的形势下,蔬菜价格波动成为农民揪心,市民担心,政府操心的重大问题,由经济现象演变为社会和政治问题。2010年以来的蔬菜价格波动既影响城市居民生活,又影响了农民的收入。蔬菜价格过高时,城市居民担心生活成本上涨,政府部门迅速出台政策控制物价,菜价应声而落影响了广大菜农的收入。菜价下跌过度,严重影响了农户的收入,甚至是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于是商务部等政府部门不得不仓促出手,帮助农户渡过难关。蔬菜价格稍有上涨之势,又开始影响到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在“菜贱伤农”和“菜贵伤民”几乎同时发生的迷局。政府一些调控措施也存在简单、过度和逆向的“空调”情况。因此,我们不禁要问:中国蔬菜产业链各个环节的成本收益究竟如何分配?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分配格局?本文在实地调研山东、北京蔬菜流通各环节的基础之上,归纳出我国蔬菜产业链价格传导的模式,以及整个流通体系的内在运行规律和各个环节的成本收益,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蔬菜价格波动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是居民购买用于消费的各类商品和服务的总体价格水平,这些商品和服务按大类可分为食品、工业消费品和服务三大类。上游产品向下游产品价格的传导一般要经过各产业部门的价值创造,根据我国三次产业的分类,国民经济的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创造了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中这三大类商品和服务。因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对生产要素的要求不同、产业内部各行业技术经济特点不同、最终产品的定价机制也不同,因此,可以将价格传导机制划分为农业产业链、工业产业链和服务业产业链(周望军等,2008)。中国价格协会课题组(2005)认为不同产品由于加工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产业链,如矿产品、石油、煤炭、铁矿砂等会不断被加工成为不同的产品,其产业链较长。农产品中的原粮经加工成为成品粮或再继续加工为糕点、酒、醋及其他制品,也可以转化为饲料,对肉禽、水产品及其制品等生产有影响。不同产品价格变动对居民消费价格的影响渠道也是不同的。这首先与居民消费价格的构成有关如粮食价格的变动可通过成品粮,也可转化或加工成食品的途径或渠道影响居民消费价格。
王秀清(2007)认为最早从理论上研究农产品价格传递问题的是美国学者Gardner。他开发了均衡移动模型在该理论模型影响下,一大批学者运用美国农产品市场的实际数据进行了价格传递弹性模拟。垂直价格传递是商品价格在供应链不同层次的各市场间的相互反应。农产品价格垂直传递主要研究某一种/类农产品的价格在“农户—加工企业—批发商—零售商”产业链上的相互作用关系。一般认为,垂直价格传递关系是评价纵向市场联结和市场效率的有效工具(胡华平、李崇光,2010)。郑风田、孙谨(2008)认为农产品涨价的主要受益者并不是农民,农产品涨价的利润很大一部分都被中间流通环节“截走”,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所获收益并不多。辛贤、谭向勇(2000)较早研究中国的农产品价格传递问题,他们以Gardner模型为基础分析了从生猪收购到猪肉零售的价格传递,发现农产品及食品零售价格的上涨幅度远远高于农民所实际感受到的农产品收购价格上涨幅度。王秀清等(2007)指出农业产业链中农产品收购环节的农民常常不得不面对买方寡占力量,而在食品零售环节广大消费者又不得不面对零售商的卖方寡占力量。孔祥智、李圣军等(2010)认为农业产业链条的价格传递以“需求拉动”为主,以“供给推动”为辅,食品加工企业发挥了“稳定器”的作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三部委(2008)联合在北京、上海、山东等地跟踪调查了小麦、牛奶和猪肉等9 种农产品,认为农产品利润在经销和零售环节偏高,而农民在产销链条中获得的利润偏少。2007年以来新一轮的农产品价格波动引起了学者们对产业链中农产品价格形成的研究热潮,主要包括肉鸡产业链的价格形成(翟雪玲、韩一军,2008)、小麦产业链的价格形成(秦富等,2008)、生猪产业链的价格传递(王芳、陈安俊,2009;张磊、王娜、谭向勇2008)、大豆产业链的价格形成(郑风田、李明,2009)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