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滨海新区建立大型物流中心,采用先进的物流服务运作模式,可以将“港到港、站到站”的枢纽优势转化为“门对门、点对点”的物流优势。本文提出在滨海新区投资建设物流中心可以采用的三种投资模式及分别面向制造业、流通业、电子商务、农产品的四种物流服务运行模式。
关键词:滨海新区;投资模式;运营模式
一、引言
天津滨海新区位于天津市东部临海地区,由天津港、开发区、保税区三个功能区及塘沽、汉沽、大港三个行政区组成,面积2270平方公里。1994年,天津首次提出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滨海新区。2005年10月,滨海新区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进入新一轮跨越发展的战略机遇期。近年来,滨海新区始终保持高速发展态势,成为天津经济发展的主引擎。2010年滨海新区地区生产总值突破5000亿元大关,全年累计完成5030.11亿元,同比增长25.1%,经济总量首次超过上海浦东新区。[1]天津滨海新区要建成高水平的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必须重视物流模式的创新,要在经济开发区内的制造企业中积极推行现代物流管理方式,转变企业传统运作模式,推广专业化、社会化物流。在滨海新区建立大型物流中心,充分利用港口优势,采用先进的物流服务运作模式,把“港到港、站到站”的枢纽优势转化为“门对门、点对点”的物流优势,以天津经济开发区及天津港的核心战略资源为重要条件,在天津滨海新区建设物流中心具备必要性及可行性,在区位优势上依托京津冀,邻靠“三北”地区11个省区市,与韩国、日本隔海相望,距中亚、西亚陆地距离最短。在投资环境、市场需求、发展潜力等方面均具备建设条件,在此不多赘述。深入探讨在滨海新区投资建设物流中心应采用哪种投资模式及经营运行模式,对物流中心建设规划及服务运行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二、物流中心投资模式
由于滨海新区物流中心的服务对象可以涵盖到工业、农业、流通业、电子商务等众多领域,服务的范围涉及到京津冀及更广泛地区,它的运行将会对天津市物流业乃至环渤海地区物流业的发展起到示范及促进作用。分析表明,对物流中心的投资经营可采取以下几种模式:
(一)政企联合投资模式
政企联合投资模式是指由政府和企业共同投资,政府可以通过直接投入或以国有资产作价参股,做好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这种运作模式一方面可以盘活国有资产,另一方面是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并保证国有资产的增值。
(二)物流企业主导模式
物流企业主导模式是指由大型物流企业来投资建设物流中心,并独立开展经营活动,但它可以与其他物流企业结成物流联盟,共同为货主企业提供专业性物流服务。
大型物流企业作为物流中心的直接投资人和经营主体所承担的角色和发挥的职能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编制物流中心规划,招商引资
大型物流企业一般是立足本地区、本市的大型企业,对于政府的政策、规划反应速度快、理解能力强,能够承担政府委托进行物流中心的规划工作,包括制定总体规划方案和具体的实施方案;同时身为企业,能够了解企业的需求,对于在物流中心内招商经营,筹措建设资金,具有比较有效的管理机制;具有建立广泛战略合作同盟的能力,能联合其他物流企业成为与货主企业和有关各方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2、提供物流基础设施服务,组成物流联盟
大型物流企业依托天津市经济开发区,立足滨海新区,逐步开拓京冀及周边地区,提升天津市经济开发区及整个滨海新区经济的竞争力。下力气打造先进的物流中心,以优化天津市滨海新区物流业的现状,重点建设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信息平台、环境设施以及部分物流业务设施平台,一方面为滨海新区的制造企业、天津港港口业务提供优质的物流服务平台,另一方面吸引中小物流企业加盟大型物流企业,作为中小物流企业的孵化器。先试水后加盟是大多数物流企业的惯常做法。因此,大型物流企业可以通过提供基础的物流设施设备和业务模式支持这些企业由小做大,逐渐成长为物流联盟中最理想的合作伙伴。
3、提供物流服务,形成物流服务交易场所
物流中心通过发挥自己的特点和优势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包括仓储、运输、分拨配送、流通加工、搬运、包装、商品展示等。工农业企业及物流服务需求者都可以到这个中心进行选择、采购物流服务,使中心成为物流服务的交易场所。
4、物流信息化管理,促进物流服务社会化
物流中心利用已建立的管理信息平台,迅速准确地把握各种信息、对中心的物流活动进行协调和管理,整合运力和资源,促进物流的社会化和规模化。
(三)吸纳国内外资金投资模式
吸纳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工企业即物流中心的服务主体对象,入股参加物流中心的经营与管理。也可以吸纳国际及港、澳、台地区从事物流生产经验丰富的物流企业,入股加入物流中心,在外商融资的同时,尽快培育一支物流人才队伍,加快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物流服务体系和企业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