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我国目前在物流园区的宏观规划布局、运行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宏观政策、技术标准、扶持和管理手段等方面,提出了在国家层面上从整体布局和规划的角度规范引导和推动物流园区发展的思路。
关键词:物流园区 发展布局 规范化管理
物流园区作为集约利用土地、整合物流资源、集聚物流服务的重要物流节点,近年来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其实,我国的物流园区发展历史并不长,深圳盐田平湖物流基地作为国内第一个物流园区始于1998年,迄今为止的十余年间,虽然有浙江传化物流基地、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等各具特色的物流园区逐渐涌现,但也在发展的过程中陆续暴露出不少问题,如规划不甚科学、运营主体不够明确、用地较难落实、政策不够到位、区域系统性和协调性不强、企业入驻率不高等。由于物流园区涉及面广,政策环境和地理环境复杂,且具有战略性、系统性、高投入长回报性特点,盲目地一哄而上、大干快上,只会造成重复建设、无序竞争,给巨额的投入造成巨大的风险,且无助于满足社会的物流服务需求。因此,可以预见,关于物流园区如何发展、如何定位、如何运作的问题在最近一个时期内仍将是物流行业急需理清和解决的热点和重点问题之一。
单个物流园区的规划技术经过几十年的国内外理论和实践发展已经相对成熟,而如何在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下,在国家层面上用规范化的思路对物流园区进行整体的发展布局和政策设计,还是一个全新的命题,笔者就此提出几点建议,希望通过以宏观政策为基础、以技术标准为支撑、以科学规划为导向的模式,推动我国物流园区健康发展。
1 进一步明确物流园区的定义和基本特征
2008年中国物流标委会曾推出了由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起草的《物流园区分类与基本要求》国家标准(GB/T 21334-2008),首次对物流园区进行了分类,并对不同类型的物流园区给出了基本的指标要求,为当时各地的物流园区建设热潮提供了基础性的依据和指引。但应该看到,该标准立项和起草时期,全国在运营的物流园区还仅有几十家,更多的是还在规划中,而规划数据往往是从相对理想化的角度考虑,并常需要通过几个阶段才能最终建设完成,因此就导致了以这些规划数据为参考的国家标准与最终实际建成运行的一些物流园区之间出现了一定的偏差。比如,GB/T 21334要求物流园区的面积宜不小于1km2,但在发改委和中物联组织的第一次全国园区调研中,有占地面积数据的130家物流园区中有47%占地面积在0.1~1 km2之间,“物流园区服务和评估指标”标准研究课题组的调研也表明,目前运行情况较好的物流园区中有半数以上面积在1 km2以下。这说明1km2的最低指导线在实际运行中可能有些偏高。
因此,在现阶段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是根据近几年已投入运营的物流园区的实际情况,修正和进一步明确对物流园区的界定,如物流园区的最小占地面积、用于物流业务的面积占比、物流业务规模等。只有在此前提下,才有可能根据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物流企业的不同特征区别性地给予扶持和管理。
2 科学识别和保证园区核心业务,切实保护产业发展根基
物流园区内真正开展物流业务部分的大小是体现园区存在意义的重要方面。但目前很多物流园区都存在实际物流业务面积不足的问题,这主要有两方面的情况,一种是园区开发方在土地审批之初就拿物流做幌子以获取土地,实际运作中就会尽量压缩物流业务用地;另一种是由于园区运作初期入驻物流企业不足或物流业务收入偏低而不得不以商业收入来养物流业务,这是因为物流园区本身需较大投入,而物流业务收入往往在短期内难以冲抵投入的成本。中物联2008年调查的225 个物流园区中,总投资在10亿元以上的占39.1%,说明物流园区的初期投资较高。但从当前物流园区的业务收入来看,主要来自于库房/货场租金等基本收入,以及配套设施租金/管理费、各种增值服务费、物业管理费和办公楼租金等周边服务收入,而这些收入目前对很多园区来说是不足以构成理想的投资回报的。这在客观上造成了一些园区运营方急功近利,在园区内大量开发写字楼、酒店等商业项目用于营利。
但不管从物流园区的角色定位,还是从发展的持续性来看,以物流为核心的业务应是物流园区的主营业务,借发展物流园区之名圈地进行商业开发的行为虽然可能使开发者获得更高的收益,但无疑将影响当初规划中对区域物流服务需求的实现,也会在社会上产生对物流园区发展不利的负面影响,还可能影响真正的物流园区获得土地,应通过政策手段坚决予以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