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钢铁产业作为我国支柱产业之一,其发展的核心问题是融资。因此,由钢铁产品作为质押物的钢铁物流金融应运而生,质押率的确定成为钢铁物流金融一大难题。本文引入VAR模型对钢铁产品质押率进行计算,并以钢铁产品为主要考察对象,研究其质押率设定问题,通过实证研究分析得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VAR方法可准确并且显著提高质押融资的效率。希望本文能够为钢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服务提供借鉴。
关键词:钢铁产品;VAR模型;质押率
1 引言
钢铁行业作为我国的支柱产业近年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了发展停滞,而国内有限的融资手段更加延缓了这一投资回报周期长、需求资金大的行业的发展步伐,如何获得充足的营运资金一直是钢铁企业面临的严峻问题。由于贷款额度及贷款资质等问题,使有迫切资金需求的钢铁企业和限于贷款门槛规定的银行无法进行合作,作为金融衍生品的物流金融产品应运而生。钢铁物流金融产品一经推出就大受市场欢迎,尽管钢铁物流金融在我国处于高速发展期,但作为一项新兴的金融产品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如质押率的不确定性、没有形成规范的行业标准、没有建立通用的企业信用档案库,执行中风险控制不足等,如何确定质押率一直是钢铁物流金融中的重要问题。合理质押率的确定在现有钢铁物流金融中是十分薄弱的环节。
质押贷款源自海外,因而西方关于质押率的研究较早,我国关于质押率的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最初国外学者得出的一种是遵循Merton的结构式方法,假定违约的内生性,即假定只有特定的合约和质押物价值波动才能促使交易对手违约,由Stulz和Johnson(1984)首先研究了质押物对质押担保债务定价的影响,而Jokivuolle和Peura(1993)沿着这一结构化的思路研究了质押贷款的贷款价值比率。随后,Cossin和Hricko(1995)在定价抵押支持信用风险工具时,用结构化方法确定了质押物的折扣率h(与贷款价值比率α 相似,1− h =α )。第二种是Cossin和Huang(1999)外生给定了企业违约的概率,即和特定合约不相关的其它因素,并沿着Jarrow Turnbull,Jarrow等人及Duffie和Singleton提出的简化式的思路分析得出了一个与银行风险承受能力相一致的质押物折扣率。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有,李毅学(2003)以单一商品作为研究质押物,采用简化式方法,在利率给定的情况下对存货质押贷款中的质押率进行了定量研究。于萍(2004)考虑抵押物价格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在违约概率内生假设下,同时求解使信贷人期望利率最大化的利率和质押率两个变量。另一种是以贷款企业为研究对象,由齐二石(2001)提出,假设多种相关商品价格变动服从copula函数,对同一贷款企业质押的所有商品确定统一质押率,将银行的总成本为目标函数,建立非线性规划模型,确定最优质押率。
综上所述,国内外研究重点集中在单一质押物或单一企业的质押率确定上,并没有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对某一产品体系进行系统的质押率研究。因此可以说国内外对于物流金融中钢铁产品的质押率确定这一课题的研究还属于真空期。本文试图通过建立针对钢铁企业物流金融业务的VAR模型来确定一套具有实践意义的质押率认定体系,使钢铁物流金融中质押率的确定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