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建立和维护战略联盟成员的信任机制,抑制机会主义行为,防范和降低联盟风险,是企业物流战略联盟取得成功的必要前提。本文构建了战略联盟信任机制模型,论证信任机制与战略联盟运行风险的关系,深入分析企业物流战略联盟信任机制的形成。最后提出了基于信任机制的企业物流战略联盟合作管理措施。
关键词:物流;战略联盟;信任
引言
企业战略联盟运行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常常导致联盟失败或意外解体,特别是通过合同纽带形成的非产权战略联盟,由于对盟员的约束较少,联盟风险进一步增大。实证研究表明,尽管企业战略联盟是很有潜力的价值创造组织,能为盟员创造双赢的机会,但其失败率却很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成员企业之间缺乏相互信任以及适当的控制机制。建立和维护战略联盟成员的信任,抑制机会主义行为,防范和降低联盟风险,是战略联盟取得成功的必要前提。
1 物流战略联盟信任及其本质
对信任的系统研究始于社会心理学领域,主要从个体心理的角度来界定信任,后来被引入经济学、管理学领域,用于研究人与人之间、组织之间的信任关系。尽管人们早已认识到信任在交易关系中的重要性,但是到目前目前为止还缺乏一个清晰的能够被普遍接受的概念。例如,Rotter(1967)认为,信任是个体认为另一个人的言辞、承诺、口头或书面陈述是可靠的一般性预期[1]。Zaheer等(1998)将组织间的信任定义为:“信任是一种预期,预期某一行为者:(1)值得信赖履行其职责义务;(2)以某种可以预期的方式行动;(3)当存在机会主义行为的机会时,也能公正地行动或协商”[2]。从这个定义看,组织间信任包含两个维度:一方面是对对方有能力实现其义务、责任的预期,另一方面则是对对方不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预期。而Mayor,David, Schoorman(1995)则认为:“相互信任就是尽管一方有能力监控或控制另一方,但它却愿意放弃这种能力而相信另一方会自觉地做出对己方有利的事情”[3]。Moore(1998)对信任的定义是一方有信心或依赖另一方承担其责任,信任的存在减少了机会行为造成的风险并使双方都相信他们的需求在未来可以由另一方满足。Doney& Cannon(1997)指出信任包含两个不同层次的含义:一则是合伙人对承诺与行为的信赖程度,另外就是相信合伙人真正关心对方的福利[4]。Das & Teng(2001)则将信任区分为能力信任与善意信任两种[5]。能力信任是对对方能力和专家知识的感知,它反映了一方实现绩效目标的能力,善意信任是一种期望———在社会关系中,一方除了关注自身利益外还有道德义务和责任来关注对方的利益(Barber,1983)[6]。善意信任维度表明相信对方是善意、有责任、可靠和正直的(Mayer et al.,1995)。Andrew & Steven(2004)指出,在联盟生命周期内,信任是一个不断演化的过程。在联盟形成、建立以及运行的不同阶段,随着双方对对方了解和认识程度的加深,信任水平及功能也在不断发生变化[7]。
在以上理论回顾基础上,本文认为在物流战略联盟中,信任是一种赋予特定合作组织的对偶信任,它使得企业相信合作方在机会主义可能出现时能够保持自我克制,履行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任务,并相信对方具备完成联盟任务的知识和胜任力。出于信任,企业愿意交出己方投入资源和努力的全部或部分的控制与处置权,并承担由于“轻信”而带来的资源和努力被滥用和损失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