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
  • 首  页
    |
  • 关于学会
    |
  • 网上入会
    |
  • 学术年会
    |
  • 学会论文
    |
  • 学会课题
    |
  • 学会报告
    |
  • 学会活动
    |
  • 产学研基地
    |
  • 特约研究员
    |
  • 资料中心
    |
学会介绍 学会章程 会员管理服务及收费办法 组织机构 学会领导 专家委员会 学会年度工作计划 学会文件 联系方式
入会须知 注册会员 理事申请表下载 会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关于年会 历届年会回顾 最新年会动态 最新学术年会征文 历届获奖名单 特约评委申报 关于分论坛 分论坛申请 历届分论坛
征文通知 征文提交 物流经济 物流管理 物流技术与工程 采购 供应链管理 英文文献
课题介绍 课题通知 课题计划 历年获奖课题 课题申报 课题结题 课题申报书下载 课题延期申请表下载 研究报告格式规范下载 结题报告模板下载
关于报告 中国物流发展报告 中国物流重点课题报告 中国物流学术前沿报告 中国物流园区发展报告 中国冷链物流发展报告 生产资料流通发展报告 中国采购发展报告
中国物流发展报告会 全国物流园区工作年会 物流企业财税与投融资工作会 产学研结合工作会 中国物流学术年会 日日顺创客训练营
管理办法 产学研基地动态 申请表下载 申请表提交 基地复核 产学研会议信息
管理办法 申请流程 聘任条件 申请表下载 特约研究员相关文件
学会工作动态 物流政策及评论 学术年会论文 学术年会资料 学会报告 会员通讯 领导讲话 学会文件 学会课题 其他
  • 国务院
  • 国务院办公厅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国家税务总局
  • 国家发改委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安部
  • 海关总署
  • 交通部
  • 财政部
  • 商务部
  • 国家邮政局
  • 国家工信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最高人民法院
  • 人大常务委员会
  • 国家工商总局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国保监会
  • 农业部
  • 民航总局
  • 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
  • 科技部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中国人民银行
  • 国土资源部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铁路局
  • 国家标准委
  • 更多...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料中心 > 物流政策及评论 > 全国性物流相关政策 > 交通部
关于开通“哈尔滨至海口”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的公告
来源: 时间:2012/11/26 20:05:40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    2005年第15号 2005年11月07日

  为支持农业发展,切实改善鲜活农产品的流通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在全国构建高效率、低成本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网络,根据交通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七部门《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和交通部《关于开展全国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示范通道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沿线各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长5500公里的“哈尔滨至海口”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按期建成,并于2005年11月5日起全线开通。现公告如下:

   一、通道路线走向

  按照路网功能和技术等级构成“哈尔滨至海口”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由两条路线(含部分重复路段)组成。

  (一)国省道路线走向:

  (二)高速公路路线走向:

  二、适用于“绿色通道”运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为: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和新鲜的肉、蛋、奶。

  三、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在“绿色通道”上行驶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按以下规定给予通行便利:

  (一)认真执行沿线省级人民政府为鲜活农产品运输制定的通行费收费标准,不得实行省内外差别政策。

  (二)确保收费站开辟的“绿色通道”专用道口安全、畅通,切实提高通行效率。

  (三)规范路面执法行为。对于没有违反《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对有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不得长时间滞留车辆。

  四、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驾驶人员,应自觉遵守公路交通法律法规,不得超限超载或违法运输。当公路收费站(点)监督检查人员对其运输货物进行核验时,应给予积极配合,不得阻挠或拒绝。

  五、未通过专用道口,拒不接受核查,或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不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的有关政策规定;非整车或违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得通过专用道口,一经发现,应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关于我们 | 媒体互动 | 站点留言 | 友情链接 | 在线投稿 | 网站地图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2号楼铭丰大厦1601(100073) 电 话:010-83775681 E-mail:CSL56@vip.163.com
Copyright 2000-2019 in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络事业部
中国物流与采购网:京ICP备05024070号 中国物流联盟网:京ICP备050370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