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兰州5月23日电,近日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国家支持兰州等城市作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区,大力发展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支持在甘肃符合条件的地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提升甘肃对外开放水平。
保税加工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保税物流特指在海关监管区域内,从事仓储、配送、运输、流通加工等业务,企业享受海关实行的“境内关外”制度以及其他税收、外汇、通关方面的特殊政策。保税区是我国目前开放度和自由度最大的经济区域,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
国办在这个意见中明确,国家将大力支持兰(州)白(银)核心经济区率先发展,建设兰(州)白(银)都市经济圈,积极推进兰州新区、白银工业集中区发展,做大做强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制药等主导产业,把兰白经济区建设成为西陇海兰新经济带重要支点,西北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在甘肃省乃至西北地区发挥“率先、带动、辐射、示范”的中心作用。
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日前在兰州分析解读意见时说,国家支持甘肃发展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这是一条“含金量”很高的政策,具有很大操作空间,甘肃可以借助这项政策,提升当地加工业和物流业的发展水平,加强通道经济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