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 近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发挥邮政企业服务“三农”的作用,使邮政农村物流成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的农村流通的重要渠道。
《通知》提出,力争2012年前完成海南省邮政基础设施空白乡镇的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市、县、乡(镇)政府要将邮政局所的设置纳入本地区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并在土地使用、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通知》强调,各级政府在开展全国性强农惠农活动时,要将邮政企业纳入涉农企业范围,享受相关的强农惠农政策。财政部门要支持农村邮政物流网络改造和提升配送能力,对符合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建设项目,可给予资金补助。商务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与有实力的大型超市、商贸企业合作,开展农产品进城等业务。农业部门要加强对邮政企业的培训和指导,支持其与农技推广部门开展合作。交通运输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发展农资仓储和配送业务,对运输农资产品和农产品的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辆,出岛时优先放行。公安交警部门要根据当地的交通状况和通行特点,合理布局,规划科学的通行路线,确保邮政物流车辆安全畅通。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完善相关规定,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邮政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国家化肥淡季储备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