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9年3月,国务院(国发[2009]8号)《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抓紧解决影响当前物流业发展的土地、税收、收费、融资和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2009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委托我会进行“物流业发展政策措施研究”。按照《规划》的要求和发改委的安排,我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物流企业在交通管理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从根本上解决“大吨小标”商用车的管理问题
“大吨小标”问题,是当前物流企业正常运营的严重障碍。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按车辆行驶证核定载质量,来计征养路费的政策,相当部分商用车制造厂为了迎合客户少缴养路费的心理,对同样的车辆申报不同的载质量目录,形成了“大吨小标”问题。如:某汽车厂生产的一款厢式货车,箱长都是6.1米,容积也都是32立方米,采用完全相同的底盘、发动机和变速箱,却登记为两个目录。目录为“LZ5061XXYLAL”的,载质量标为1.80吨,每立方米容积只能运输56公斤货物;目录为“LZ5101XXYLAL”的,载质量标为4.99吨,每立方米就可以运输156公斤货物。
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燃油税改革,公路养路费等依据载质量的收费取消后,“大吨小标”车辆“假超载、真罚款”现象十分突出。这些车辆按照“大吨”装货,“小标”罚款,形成了事实上的“假超载”。“假超载”10%以内罚款数百元,30%以内罚款两三千元。由于“假超载”问题,出现交通事故时也成为保险公司免责的理由。
我们建议:由工业和信息部牵头,组织商用车辆生产厂商,对全国各类“大吨小标”商用车辆在用目录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同一车型统一按已批准的最高载质量重新核定和修改目录;请公安部车辆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更换行驶证,把重新核定的载质量作为检查的依据。考虑到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建议在过渡期内,由生产厂商提出,工信部审核,在行驶证未变更前据实发放临时变更证书,尽快解决物流企业正常运营中的突出问题。
二、在燃油价格大幅度提高时对物流企业给予阶段性补贴
燃油税改革大大减轻了停驶或出勤率不高车辆的税费负担,但满勤满载的物流企业车辆成本增加较多。按目前价格计算,燃油成本约占物流企业运输成本的40%左右。在运输型物流企业平均利润率只有3-5%的情况下,对其正常经营的影响是很大的。特别是国际原油价格已进入上升通道,我国已连续多次提高成品油价格,而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运输业务量持续下降,市场运价很难提升。在成本和价格的双重挤压下,物流企业的经营困难将进一步加剧。
我们建议:对物流企业运输车辆实行燃油价格补贴。在国内燃油价格提高超过5%时,对规模型物流企业进行为期3-6个月的阶段性补贴。补贴资金渠道可与营业税缴纳渠道相同,允许企业用燃油购进发票按比例抵扣营业税。为促进环保车辆加速更新,同步拉动商用车辆制造业,补贴应限于符合国家最新环保标准的绿色物流车辆。
三、全面清理撤并逐步取消高速公路收费站点
我国高速公路收费站点多,收费标准高。据物流企业反映,过路过桥费一般占运输成本三分之一左右。不仅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也影响到车辆正常通行,降低了物流效率。
我们建议:对高速公路在用收费站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进一步控制收费公路规模,撤并收费站点;根据政府财力情况,陆续回购繁忙路段经营权,减少收费站点;对一时难以撤并的站点,在三年规划期内降低收费标准;大力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加快车辆通行速度。
四、为城市配送车辆进城通行停靠和装卸作业提供便利
城市物流配送系统,与供电、供水、供气和公交系统一样,是保证城市正常运转的动脉系统。如果物流系统运行受阻,将会影响城市人民生活和社会安定。我国大部分城市在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通行证发放不透明,配送车型不统一,小型客车运货的现象比较普遍,通行的时间和路段限制太多等等。不仅抬高了物流企业运营成本,降低了城市物流效率,也增加了交通管理的难度。由于货运车辆受进城通行证的限制,中小型客车载货的问题愈演愈烈。客车载货运量少,占用道路面积多,人为扩大了道路拥堵和尾气排放。
我们建议:确定城市配送车辆的标准环保车型和规模物流企业,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建立统一标识的“绿色车队”。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减少“绿色车队”的限行时间和路段,使他们能够合法、高效、放心地进行城市配送服务。
五、建立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服务体系
集装箱多式联运是先进的运输组织方式,对降低交易费用,提高物流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已成为现代交通运输发展的趋势。而我国多式联运体系尚不完善,相关法规及服务不能够适应发展的需要。各种运输方式自成体系,基础设施配套性差;多式联运单证不统一,不能进行“一票到底”的业务;多式联运组织性差,指挥调度、信息系统和结算方式不支持一体化运作;集装箱运输的优惠政策落实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