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政策是调整和振兴物流业的重要政策杠杆,也是企业最为关心的政策问题之一。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应该采取相应措施,使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能够惠及物流企业。通过物流业正常运作,促进其他产业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8号、以下简称《规划》)精神,我会于近期组织了三个调研组,分赴珠三角、长三角和中西部地区进行了调研,并就《规划》中提出的“抓紧解决影响当前物流业发展的土地、税收、收费、融资和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召开了专题座谈会。现将物流企业普遍遇到的投融资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报告如下。
一、把物流业作为投融资政策支持的重点产业
当前,我国物流企业普遍面临融资瓶颈。首先,由于物流企业在提供物流服务过程中要给客户垫付大量资金,且帐款回收周期较长,一般为1-3个月,有的达6个月,由此带来较大的流动资金压力和风险;其次,物流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备更新改造、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营网络构建等方面,自有资金不能满足需要,银行贷款又缺乏相应的抵押物,所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十分突出。物流业的价值,更多地体现在其他相关产业,应把物流业作为投融资政策支持的重点产业。
我们建议:要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在防范资金风险的前提下,放宽物流企业贷款融资条件,降低其融资成本,缓解当前金融危机对物流企业的影响。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记录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只是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物流企业给予信贷支持。针对资金实力比较薄弱、信用记录良好的民营物流企业,要加大在融资方面的支持力度,帮助其渡过难关。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物流业融资,发挥民间金融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满足民间多样化需求中的独特优势。同时,允许物流企业将融资费用全部列入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以减轻其税收负担。以上政策如不便普遍实行,建议首先在按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经评审认定的A级物流企业中试行。
物流园区(中心)等物流基础设施是带有基础性、公益性的重要节点,具有前期投资规模大、资金占用周期长、投资回收慢的特点。目前,许多物流园区(中心)存在建设资金不足的巨大压力。部分物流园区(中心)反映,物流园区(中心)作为平台公司,承担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但是,许多地方物流园区(中心)建设无法享受工业用地政策,土地价格奇高,导致园区高负债运营。
我们建议:考虑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较大且具有公益性质,应对其予以必要的融资政策支持,通过财政补贴、贷款援助、风险投资和直接融资等方式加以解决。可以考虑设立物流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对于纳入省级总体布局规划、具有发展潜力的物流园区(基地、中心)给予优先贷款和贴息。鼓励各级地方政府投资参与符合发展规划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租赁给物流企业经营,减轻企业一次性投资的压力。
物流业是资金密集、劳动密集、技术密集的行业。只有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加快设备升级改造和信息系统建设,才能提升服务能力,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范围持续扩张,物流企业在技术装备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资金压力越来越大,单靠企业自身能力无法解决。
我们建议:针对物流企业车辆设施与装卸设备更新改造、大型专业物流设备引进和IT系统平台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各级地方政府要予以重点项目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支持。支持装备生产企业采取融资租赁方式销售运输车辆及装卸、储存等设备。加大物流企业根据节能减排要求更新车辆和设备的支持力度。对于社会化的托盘或周转箱等共用系统项目的建设与运营,中央及地方政府应安排专门的资金予以支持,以进一步提升我国社会化物流系统的运行效率。
物流业是典型的具有网络经济特性的产业。根据客户供应链需要,集成社会资源,进行网络化经营,是现代物流企业基本的运作方式。许多大型物流企业反映,银行贷款对物流企业的网络建设支持力度不够,企业重组兼并缺乏融资渠道。
我们建议:依据银监会于2008年12月发布的《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有关规定,借鉴国际经验,科学制定物流网络价值的评估标准,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积极开展面向本土物流企业的网络并购贷款业务,对物流企业拓展经营网络的战略性并购给予信贷支持。要通过安排政府贴息资金和补助资金的方式,积极支持物流企业进行网络建设,尤其是面向农村的物流网络建设。应适当增加金融机构面向中小物流企业网络建设的贷款比重。以上政策如不便普遍实行,建议首先在按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经评审认定的A级物流企业实行。
五、建立支持物流企业贷款的专业担保机构
银行贷款是物流企业最希望获得资金的渠道,但大多数民营物流企业在获取银行贷款过程中难度较大。其中,缺乏完善的、社会化的担保体系是造成物流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