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这是继2007年5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通知》之后的又一重要文件。
《通知》提出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三项政策措施:一是确立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模式。依托区县(自治县)邮政部门,建设区县(自治县)、乡镇邮政农资配送中心,通过连锁加盟方式铺设村级邮政“三农”服务点,健全农村邮政物流体系。二是着力推进农村邮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建设重点是区县(自治县)及乡镇农村。结合邮政发展特点和农村发展需求,完善农村邮政物流布局。全市拟建33个建筑面积
《通知》要求市发改委等11个局委办和单位要根据国办发〔2009〕42号文件精神,制定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相关配套措施,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上下联动,支持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做好对区县(自治县)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工作的对口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该市促进农村物流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是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协调。
《通知》还分别对邮政管理部门和邮政企业的职责分工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