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根据全市“3615”现代物流业提速工程目标,立足职能,因势利导,不断拓宽税收服务领域,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加快促进将许昌连接南北、辐射东西的区位交通优势转化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综合竞争优势,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和经济税收结构优化。一是主动服务,推进现代物流园区和项目建设。围绕许昌商贸物流园区、航空物流园、众品冷链物流港等6大物流园区以及电力电子产业物流中心、汽车及零配件产业物流中心、烟草及制品产业物流中心等10大特色产业物流中心,不断强化税企互动,推进重点园区、项目建设。落实采取领导干部包点联系制度,建立完善主动服务和信息反馈机制,开展定期走访,落实服务承诺,积极答疑解难,深入了解和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园区企业经营纳税情况及发展前景,通过税法宣传、问卷调查、税企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在实施对重点税源源泉控管的同时,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二是落实政策,扶持重点物流企业发展壮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全面落实物流企业税收改革试点政策。对已成为第六批试点企业的许昌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认真落实税收优惠,使其享受营业税差额纳税政策,有效降低试点企业税负,体现国家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导向。同时为进一步创造全市物流业快速发展的良好条件,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积极推荐万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众品生鲜物流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申报成为第七批税收试点物流企业,争取对物流企业最大程度的扶持。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指导、辅导物流企业进一步完善自身条件,使更多企业符合物流企业试点要求,尽快享受营业税差额纳税办法;组织基层税务机关开展物流业营业税政策调研,对试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后续监管,切实发挥税收政策依法支持现代物流企业发展的作用。三是强化管理,打造物流业发展公平竞争税收环境。以物流业重要组成部分的货运业管理为切入点,不断规范行业税收管理。严格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和年审工作,按照严格资料、严格权限、严格调查、慎重审批原则,对申请自开票纳税人资格企业进行全方位多项指标的把关,并在已认定自开票纳税人管理中积极推行单车核算、纳税评估、所得税汇算、税务稽查四项制度,实施纸质资料和实地检查两种方式,进行基层所、税政科、市局三层审核,确保自开票纳税人年审质量。重点审核企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发票管理和使用情况、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情况、财务核算等4个方面情况,认真对照自开票纳税人认定的6个方面条件,取消的6种情形进行综合审定,着力纠正车辆自有性证据不足、单吨月收入不高、计税应税所得率偏低、所得税预缴不及时等问题,为物流业企业规范管理、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