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我会经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将中国物流学会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更名为中国物流学会物流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的决议,现向你委申请办理更名事宜。
一、更名理由:
(一)我国物流实践发展的客观要求。
世纪之交的这几年,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现代物流进入加速发展的新阶段。2003年12月,温家宝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全国政协《现代物流专题调研报告》做出重要批示。2004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根据批示精神,经国务院批准出台《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2005年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商务部等13个政府部门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行业协会组成的“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开始工作。2006年,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了现代物流的产业地位。目前,国有、民营和外资物流企业在竞争与合作中迅速成长,制造业和商贸流通业等各领域的物流运作模式开始转变。物流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进度加快,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物流标准、统计、教育、培训、科研、理论等行业基础性工作已初见成效。现代物流业已成为第三产业中的骨干产业和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学会工作重点转移的必要途径。
中国物流学会自2001年11月更名换届以来,更多地参与政府部门的政策研究和制定工作。几年来完成了自主设立、委托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课题近100个,许多研究成果被国家发改委、国资委、财政部、商务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等委托部门所采纳。学会参与了《全国物流业发展规划》的起草工作,为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起草提供了现代物流方面的观点和材料。受国家发改委委托,完成了《税收试点物流企业调查报告》《中国现代物流业税收管理研究》等课题的调查论证工作。承担了《国家开发银行支持现代物流产业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帮助开行推荐重点物流企业和项目等。大量物流政策方面的研究,迫切需要有一个适应社会需求的工作平台。
(三)物流企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我国物流企业发展很快,目前,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物流企业已达几十万家。由于物流产业的复合性,物流企业在经营运作中遇到了大量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的政策问题,需要行业协会反映其呼声。因此,就物流企业发展的需要来看,也迫切要求有一个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协调的通道。
综上,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现代物流工作,物流业内企业也迫切要求学会更多地参与物流政策研究,使得我会必须加强物流政策的研究工作。因此,我们拟将中国物流学会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更名为中国物流学会物流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
二、业务范围:
中国物流学会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更名为中国物流学会物流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后,原业务范围:物流与采购政策研究与教育、学术论坛、新闻宣传等不变。
请予批准。
联系人:金毓谦 联系电话:58566588转158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