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我会经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将中国物流学会物资流通经济委员会更名为中国物流学会物流经济专业委员会的决议,现向你委申请办理更名事宜。
一、变更理由:
(一)适应现代物流发展的必要性。
当前,我国物流业进入加速发展的新阶段。2006年与2002年相比,全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由18.9%下降为18.3%;物流业增加值占全部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由15.8%上升到17.1%,现代物流业已成为第三产业中的骨干产业和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2006年,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了现代物流的产业地位。近年来,传统的物资流通行业以及商贸流通业等各领域迅速向物流业态转变,国有、民营和外资物流企业迅速成长,物流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进程加快,物流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逐年提高。
(二)专业委员会名称要适应行业发展要求。
该专业委员会业务范围是:生产资料流通理论研究、经验交流、专业教育等。多年来其根据行业、企业和社会发展的不断变化和需求,与时俱进,在物流理论研究、专业教育及经验交流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卓有成效。但“中国物流学会物资流通经济委员会”这一名称,显然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不能准确涵盖该专业委员会目前所开展的工作内容。要使该专业委员会更好地推动我国物流理论研究和专业教育的不断发展,积极为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服务,我会迫切希望将“中国物流学会物资流通经济委员会”更名为“中国物流学会物流经济专业委员会”
二、业务范围:
中国物流学会物资流通经济委员会更名为中国物流学会物流经济专业委员会以后,原业务范围:生产资料流通理论研究、经验交流、职业教育拟稍作调整,增加“物流”内容,即为:物流及生产资料流通理论研究、经验交流、职业教育。调整后,将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更好地为我国物流发展贡献力量。
请予批准。
联系人:金毓谦 联系电话:58566588转158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