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第一个五年计划即将结束,面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新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从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促进东中西互动、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充分发挥中部发展潜力、推进我国经济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推进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加快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决策,这对于我国抓住机遇,扩大开放,保持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省,人口占全国的28.1%,农村人口超过全国的30%;人均GDP是全国平均水平的84%,是东部地区平均水平的40%左右。中部地区人口多、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加快中部地区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提高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是实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选择。
中部地区地处我国内陆,承东启西,接南连北,是我国生产要素流动的桥梁和纽带,区位十分重要。中部地区以11%的土地生产了全国31%的粮食,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对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具有重要地位;中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和原材料基地,对支持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加快中部地区发展,不仅是中部地区自身发展的要求,也是支撑全国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实现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事关我国未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大局。
交通运输是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中部地区崛起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加快中部地区公路水路交通建设,推动中部地区交通运输快速协调发展,是推动中部地区实现新型工业化、带动城镇化、支撑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条件,对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进我国东西融合和南北对接十分迫切和重要,有利于加强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中部地区的区位优势,有利于发挥中部地区能源、原材料等综合资源优势,有利于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有利于提高中部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有利于区域间的协调发展。
“中部通,则全国通;中部活,则满盘皆活”。中部地区公路水路交通发展关系到全国交通的畅通,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促进中部崛起,交通要先行,当务之急要加快中部地区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一、中部地区交通运输发展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九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部地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迅速发展,公路水路交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显著提高。
(一)中部地区综合运输网络已初具规模,交通主通道已经初步形成。2004年,中部地区公路、铁路和内河运输线路总规模达到50万公里。京广、京九、陇海等铁路干线贯穿中部地区,京珠、连霍、沪蓉高速公路基本建成,长江黄金水道横跨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四省。
(二)公路水路交通网络基本形成,基础设施质量明显提高,公路水路运输服务体系初具规模,在综合运输中发挥突出作用,有力地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
高速公路里程从1995年的535公里增加到2004年的8396公里,二级以上公路由1995年的2.4万公里增加到2004年的7.9万公里,公路密度由1995年的25.7公里/百平方公里增加到2004年的44.5公里/百平方公里。等级航道通航里程由1995年的1.5万公里增加到2004年的1.8万公里。通航500吨级船舶的四级及以上航道由1995年的3105公里增加到2004年的3750公里。
到2004年底,中部地区公路客运站超过2500个,货运站超过250个;港口泊位近6300个。营运性载货和载客汽车分别达到109万辆和33万辆,运输船舶5.5万艘。公路客运站年平均日发班次近27万次,日旅客发送量接近420万人次,乡镇和建制村通班车率达到99%和81.5%。已有15个港口开通集装箱班轮航线,2004年完成集装箱吞吐量约45万TEU。
中部地区公路水路交通线路总里程为48.5万公里,占综合运输设施线路总里程的97%。在主要交通通道上,高速公路承担着快速、高附加值的货物运输,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通道运输作用;在区域内部及广大的农村,公路运输占主导地位。
2004年,公路水路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达到38.6亿人次和200亿人公里,分别占区域全社会客运总量的94%和48%;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达到31亿吨和3000亿吨公里,分别占区域全社会货运总量的78%和35%;规模以上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1.5亿吨。
过去十年,中部地区公路水路客运量增长了40%、旅客周转量增长了71%,货运量增长了47%、货物周转量增长了85%,同期中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了1.7倍,交通运输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支撑作用。
(三)尽管中部地区交通基础设施有了较大发展,但是中部地区高等级公路通道数量少、能力不足,公路网络通达深度不够,农村交通落后,长江等主要水运通道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内河航道通航等级偏低,港口功能不完善,不适应未来中部崛起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促进中部崛起加快公路水路交通发展的基本思路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交通运输特点,按照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要求,加快中部地区公路水路交通发展的基本思路是:以实现中部地区崛起和促进我国区域协调发展为宗旨,以构建现代综合运输体系为主导,以提升公路水路交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能力和发挥交通先导作用为目标,以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强化交通的通道作用和枢纽作用为主线,以国家相关交通发展规划为指导,突出强调跨省重大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布局衔接和功能互补,全面推进中部地区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的协调发展,加强以长江黄金水道为重点的内河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水运优势,确保中部地区公路水路交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要求,加快中部地区公路水路交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是:
(一)强化通道建设,全力构建高速公路骨架网络
中部地区地处我国中部,承东启西,接南连北,辐射八方,是全国交通运输的通道和枢纽。加快中部地区高速公路通道建设,首先是形成全国综合运输通道,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交通运输格局;同时,也为促进中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加速融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京津冀等经济发达地区,东融西进,接南连北,将交通区位优势和综合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创造条件,加强中部地区与沿海发达地区等的通道建设,是中部地区交通建设的重中之重。
(二)注重路网改善,扶持国道改造升级
中部六省第二产业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2个百分点,平均城市化水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6.7个百分点,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不高是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重要原因。中部地区各省以武汉城市圈、长株潭、中原城市群、“昌九”工业走廊、大运经济带、皖江经济带等为依托,加速城市群一体化进程,培育若干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经济增长极,是中部地区加快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战略举措。中部地区要发挥中部农业、资源、人力以及传统工业基础等优势,加快建设全国商品粮基地、能源和重要原材料基地、有竞争力的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构建富有中部特色的经济发展格局。中部地区在利用交通区位优势,实现新的经济格局中,要求增强干线公路对城市发展和产业聚集的引导和支撑能力,在重点发展高速公路通道建设的同时,加强干线路网建设,尤其需要加强国道改造升级和一级公路建设,以促进城市群一体化进程,加快区域内经济增长极的培育和壮大。
(三)加快农村公路发展,重点建设“村村通”工程
公路交通是中部广大农村地区最基本的运输方式,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尤其是通村公路建设,提高农村交通网络的通达深度和覆盖水平,加快农村客运站建设,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切实为农民群众改善出行条件,是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要求。中部地区人口众多,农村人口比例高,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首先要发挥中部农业优势。农村公路建设对于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发展农村公用事业,加快全国商品粮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交流融合,缩小城乡差距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加强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
长江黄金水道横跨中部地区的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四省,区域内长江干流航道长达1420多公里,丰水期5000吨级海船可直达武汉,区域内湘江、汉江、赣江、信江、合裕线等主要支流连接长江航道形成通江达海的运输优势,长江水运已成为中部地区内外物资运输的重要通道,在沿江冶金、石化、电力、汽车等重化工业和外向型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支撑作用。中部地区拥有比较雄厚的工业基础,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时期,中部地区要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展有竞争力的制造业,需要充分利用长江运输大通道和水资源优势,以加快沿江经济带的形成,是中部沿江四省实现经济更快发展的战略举措。加快长江航道和港口建设,在更高水平上不断满足中部地区日益增长的运输需求,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五)推进综合运输枢纽建设,重点构建中心城市和港口城市客货运综合运输枢纽
中部地区是我国东西、南北联系的通道和枢纽,是全国东西、南北产业带的“中游”和交汇处,客观上具备发展现代大市场,促进大流通的区位优势。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并发挥中部地区作为全国交通运输枢纽的区位优势,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要求中部地区加强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客货运综合枢纽建设,加强以港口城市为依托的现代物流综合枢纽建设,逐步建立起体现“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衔接”功能的综合运输站场体系。
三、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公路水路交通发展布局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眼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积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中部地区的区位优势和综合经济优势,按照“强化通道、完善网络、突出枢纽、注重服务”的方针,建立和完善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全面提升中部地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强化交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作用,适应中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需求,为中部地区崛起奠定坚实的发展基础。
(二)发展目标
争取用10年左右时间,中部地区致力于形成完善、高效、和谐的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建成能力充分、组织协调、运行高效、服务优质、技术先进、安全环保的客货运输系统,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经济、可靠、和谐的出行服务和高效率、低成本的现代物流服务。
1、公路交通:形成通道能力充分、网络结构合理、枢纽功能完善、客货运输便捷、管理运营高效、支持保障完善、环境友好和谐、与其他运输方式有效衔接的公路网络和公路交通运输体系。
——中部地区高速公路网基本建成。各省与相邻东部地区间至少形成2条以上的高速公路通道,各省与相邻西部地区间至少形成1条高速公路通道,实现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到东部沿海地区当日到达,实现区域中心城市之间、省会至地市级城市高速公路连接。地市间基本实现高速公路连接,并覆盖县级以上节点,所有地市30分钟上高速公路、县城1小时上高速公路,以6个省会城市为中心的半日交通圈覆盖整个中部地区。
——干线公路网络化,公路等级力争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所有县级行政中心实现二级以上公路与高速公路连接,县与县间基本实现二级或以上公路连接。
——农村公路实现全面覆盖,县到乡实现三、四级公路连接,所有乡镇通沥青(水泥)路,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农村路网养护及时、通畅便捷。
——中心城市建成方便高效的转运系统,基本实现“客运零换乘”、“货运无缝衔接”。建成大中城市运输枢纽,基本建成一般城市枢纽站场,形成一体化的综合客运枢纽和层次分明、分工明确的现代物流中心或货运中心;城乡运输站场设施完善、功能完备,与农村客货运输网络相适应。
——省际间及城际间形成公路快速客货运输网络,城乡运输实现客运一体化;区域内规范有序、开放竞争、充满活力的统一运输大市场基本形成。
——高效智能的管理运营系统基本建成,行业管理实现数字化、信息化,运营管理实现自动化、智能化;高速公路基本实现跨省跨区域联网收费,不停车收费系统基本普及。
——面向全社会的客货运输信息服务网络建成,所有交通出行者和货运客户可方便享受到可靠的交通信息资讯服务;安全救援系统完善,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支持保障系统基本建成。
2、内河水运:中部地区的内河水运资源得到比较充分的开发和利用,基本形成以长江干线为代表的国家高等级航道和主要港口为核心,航道干支通畅、江海直达,港口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输船舶大型化、标准化,支持保障系统完善、技术先进,与其它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中部地区内河水运体系。
——长江干流武汉至安庆航道水深提高到6米,利用自然水深通航5000吨级海船;城陵矶至武汉航道水深提高到3.7米,利用自然水深通航3000吨级海船,长江干线快速出海通道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区域内国家高等级航道和其他重要航道基本建成,四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达到7600公里。
——主要港口的物流功能和临港产业开发功能进一步强化,与所在城市的良性互动发展进一步增强,港口的机械化、集约化水平全面提升,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中部地区港口体系,依托长江沿线中心城市基本建成区域性客货运集散中心。
——基本实现水运政务及运输服务信息化,形成完善的市场监管和服务体系,保障水上运输安全,维护水运市场环境。
(三)布局方案
中部地区已基本形成由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管道运输组成,以长江经济带和京广经济带为主轴的“三纵四横”综合运输通道格局。“三纵”包括京九通道、京广通道、西通道,“四横”包括北部沿海至陕甘宁通道、大陆桥通道、长江通道、华东至云贵通道。中部地区公路水路交通规划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综合运输格局。
1、高速公路网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高速公路网主要包括沟通东中西部地区、密切中东部地区联系、促进省际间交流、增强区域中心城市间联系、省会辐射地市以及地市间联系等重要公路通道,覆盖中部地区重要的公路客货运枢纽城市、铁路枢纽城市、枢纽性港口及干线机场,主要能源和原材料生产基地、粮食主产区、旅游城市和重要旅游景区等主要节点,是中部地区的公路网主骨架。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高速公路网由国家高速公路和重要的地方高速公路组成,规划总里程约2.3万公里,其中国家高速公路约1.78万公里,基本构成“六纵十三横”布局。在国家高速公路基础上增加具有区域对外通道、省级通道、对国家高速公路起补充作用的地方高速公路约5000公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高速公路网将形成“七纵、十九横”的布局形态。
2、内河航道
中部地区内河航道将形成以长江、淮河、湘江、沅水、汉江、江汉运河、赣江、信江、合裕线、芜申线、沙颖河等“两干九支”共11条国家高等级航道为骨干,以资水、清江、涡河等27条重要航道为支撑的干支通畅、江海直达的中部地区航道体系,将有效沟通我国东中西部地区,连接沿江主要大中型城市、工业区和矿区。
规划中部地区国家高等级航道里程5600公里,其中三级及以上航道4100公里,四级航道1500公里;重要航道3500公里,其中四级以上航道约2000公里。
3、公路水路运输枢纽
中部地区将形成以郑州、武汉、长沙、太原、合肥、南昌为中心的6个综合运输枢纽组群;以13个主要港口为支撑,以其他重要港口为依托,以一般港口为基础,形成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的港口体系;以33个国家公路运输枢纽为核心,其他集散型公路运输场站为支撑的公路运输枢纽体系。
(四)近期建设重点
1、优先发展高速公路,加强国家高速公路建设,加快沟通东中西部地区、连接省际和区域中心城市、通往重要交通枢纽和重要能源生产基地及主要旅游景区的地方重要高速公路建设。加快中部地区“六纵十三横”约1.8万公里国家高速公路和约2000公里地方重要高速公路的建设。
2、突出长江干线航道建设,稳定和逐步提高长江中游航道通航条件。强化长江水系、淮河水系的“两干九支”共11条国家高等级航道的建设,加快集装箱、多用途码头和散货专业化码头建设,相应加强与公路和铁路大通道的衔接。
3、加强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优先支持国道改造升级,提高干线公路技术等级,改善干线公路行车条件。
4、推动农村公路加快发展,努力实现“通达”、“通畅”目标,重点建设中部六省24万公里通乡镇和建制村沥青(水泥)路。
5、重点建设国家公路运输枢纽。优先支持中心城市客运综合运输枢纽站、港口城市货运综合运输枢纽站、主要港口集装箱物流中心以及客货运信息中心等。
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公路水路交通发展支持保障政策措施
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加快中部地区公路水路交通发展,我部将在规划、投资、管理等各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主要政策措施如下:
(一)以规划统领发展,以规划指导发展,以规划促进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研究涉及中部崛起全局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和重点建设项目,做到既把握全面,又突出重点,使中部地区交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防止盲目建设和不必要的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率。
一是编制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纲要。以温家宝总理在中部崛起座谈会上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中部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为依据,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相协调,组织中部六省交通部门编制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纲要》,总体把握中部六省公路水路交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建设重点以及支持保障政策措施。
二是指导中部六省编制好交通发展专项规划。指导各省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为依据,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为原则,编制各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干线公路网规划》、《农村公路网规划》、《公路水路运输枢纽站场体系规划》、《内河高等级航道及主要港口布局规划》等交通发展专项规划。
三是指导中部六省编制好“十一五”交通发展规划。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为依据,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纲要》和各项专项规划为指导,编制各省“十一五”交通发展规划,明确“十一五”公路水路交通发展目标、任务和重点。
(二)以投资带动发展,以投资引导发展,以投资加快发展
加快交通发展,是中部地区崛起的当务之急。我部在“十一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大对中部六省的投资力度,缓解交通发展资本金不足的矛盾。适当调整中央投资的使用方向,加强对重点方向和薄弱环节交通项目的投资力度,以引导交通发展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科学高效。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公路的投资力度,全面推动农村公路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创造条件。
(三)以管理推动发展,以管理协调发展,以管理保障发展
我部将通过加强行业管理,为中部地区交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促进中部地区交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与中央各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加快中部地区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程。
二是指导中部六省交通主管部门建立交通发展合作机制,加强省与省、行业内外协调工作:
——加强对跨省区的干线公路、航道等重要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的协调、督导和检查力度,实现跨省重要交通基础设施的功能、通道资源、空间布局、建设时序、技术标准和运营系统等方面的统筹协调。
——根据各省交通信息化发展水平,逐步统一运输监管行为、统一运输组织政策、统一服务信息标准,引导和促进区域运输市场开放,积极推动运输市场一体化。
——加强与其他交通方式职能部门的协调,推动公路水路交通与铁路、民航、城市交通的协同发展。
——加强交通部门与国土、环保、水利、电力、旅游、信息、口岸等行业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推动交通建设更快发展。
三是通过加强法规建设和制度创新,全面提升中部地区交通行业的管理能力和管理质量,为中部地区交通发展的速度、质量及后劲提供保障。
建议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纲要》主要内容纳入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并对纳入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加快或简化前期工作程序。建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的财政投入力度,将农村客运站点作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享有同样的征地政策,同步规划和建设农村公路路线与沿线客运站点,切实改善农民出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