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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部管社团,有关交通企业: 使用集成电路卡(IC卡)和射频识别(RFID)技术是解决自动识别和信息采集技术难题的有效途径,目前,国家正从战略层面大力推进和发展这项新技术。在交通运输行业,IC卡和RFID技术已在高速公路、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车辆和船舶管理、集装箱运输以及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得到了有效应用,对于提高行业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扩充基础设施的服务效能,保障交通运输安全,促进智能交通和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信息化水平,促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现就推动交通运输行业IC卡和RFID技术应用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总体要求,坚持整合、规范、安全的发展理念,逐步拓展应用领域,大力推进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应用水平,为交通运输电子政务、智能交通和现代物流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二)基本原则。 1.需求引导,有序推进。 紧密结合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要求,在电子政务、智能交通、现代物流等领域开展需求迫切、条件成熟、影响面大的应用项目,先试点,后推广,以点带面,有序推进。 2.注重规范,标准先行。 加快制订交通运输行业IC卡和RFID技术应用标准,积极开展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宣贯培训,加强标准应用管理,保障行业应用系统建设和管理的规范性和先进性。 3.一卡多用,互联互通。 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特点,整合资源,协调发展,大力推动一卡(标签)多用和一卡(标签)通用,避免在相同应用领域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盲目投资,浪费资源。同时在系统设计和技术实施上注重前瞻性、兼容性、拓展性,为区域和全国相关系统的互联互通奠定基础。 4.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安全技术标准,遵循国家或行业认可的密钥和编码管理体系,同时支持和鼓励优先采用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IC卡和RFID技术,确保应用安全。 二、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通过政策引导、科技支撑,在电子政务、智能交通、现代物流等领域推广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的科技成果,建设一批示范应用系统,初步实现在重点领域和若干区域的一卡(标签)多用和一卡(标签)通用,制订一系列适应行业应用需求的标准规范,完善行业密钥服务和编码机制,初步建立面向行业的IC卡和RFID公共服务体系,提高行业信息自动采集能力,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增强运营和管理能力,提升公众服务效率和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技术推广应用。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根据发展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推进IC卡和RFID技术应用实施方案。在运输工具管理、客货运场站(港口)管理、城市公共交通、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货物与集装箱跟踪、海事管理、从业人员管理以及高速公路多路径识别等主要应用方向(详见附件)积极稳妥地进行应用试点或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关键技术成果在交通运输行业更大范围以及相关领域内的广泛应用。 (二)加强标准制修订和贯彻执行。 以《公路水路交通信息化标准建设方案》为依据,以重要的基础类标准和规范为重点,在编码、接口传输、数据格式、系统建设、数据安全、应用测试等方面组织制订适应行业需求的标准与规范,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标准的研究与制订。广泛开展标准宣贯活动,强化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主动应用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意识,推动标准应用。 (三)开展互联互通应用试点。 以运输工具管理、城市公共交通、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货物与集装箱跟踪和从业人员管理为试点,加强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应用的统筹协调,积极开展区域性互联互通工作,实现通信协议、频段、编码等技术要求在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应用中的协调一致。 (四)加快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 根据不同应用需要和安全性要求,在系统建设中采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安全可靠的IC卡和RFID产品,并建立安全等级、数据访问和传输安全机制。加快制定和完善交通运输行业IC卡和RFID技术密钥管理规定,加强省级(企业)密钥系统建设,实现多种应用的协调与兼容。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安全检查,保障信息安全。 (五)加强共性及关键技术研发。 鼓励有关企业、科研单位和高校围绕行业需求开展共性技术研究,在IC卡和RFID标签及读写专用设备、密钥及安全认证技术、系统集成技术等方面加大研发力度,注重数据迁移、信息平台、资源整合等关键技术的研究。 (六)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IC卡和RFID应用系统的编码管理,保证信息的唯一有效和应用的规范有序;建立技术检测与评估制度,完善检测评估体系,加大对相关产品和应用系统的检测力度,确保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强化政策支持。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从行业应用需求和信息化发展全局出发,切实提高对IC卡和RFID技术应用重要性的认识,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区、本单位的信息化发展规划或行动计划。通过科技项目、建设专项等方式,支持IC卡和RFID技术应用,积极鼓励采用多种方式建立多渠道的投入模式,促进关键技术研发、标准制订以及示范项目建设。 (二)加强宣传培训,促进推广应用。 组织开展标准宣贯、技术培训、成果展示等活动,搭建技术应用信息交流平台,促进对研究成果和示范经验的宣传与推广。 (三)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做好人才保障。 建立交通运输行业IC卡和RFID技术应用专家咨询机制,广泛开展对行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鼓励大专院校设置相关专业课程,加快专业人才培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