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有关交通企业:
根据部办公厅《关于推选交通运输行业第三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的通知》(厅体法字〔2009〕48号),经有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大型交通企业推荐,专家评选,部能源管理办公室审议,现确定“王静工作法”等20个节能减排效果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做法科学成熟、推广简便可行的项目,作为交通运输行业第三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并予公布。
希望示范项目实施单位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完善示范项目,不断提高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整体水平。广大交通运输企业要积极学习借鉴示范项目先进经验,不断取得节能减排工作新成果。
附件:交通运输第三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〇〇九年六月五日
附件:
交通运输行业第三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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