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一五”第二批全国重点推广营运车船节能产品(技术)推选工作的通知》(厅体法字〔2008〕79号)的要求,经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能源管理委员会推荐,部能源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共有28项产品符合全国重点推广在用车船节能产品(技术)推选条件,见《“十一五”第二批全国重点推广营运车船节能产品(技术)拟推荐目录》,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于2009年6月8日前反馈至交通运输部能源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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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一五”第二批全国重点推广营运车船节能产品(技术)拟推荐目录
交通运输部能源管理办公室(章)
二OO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