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发改委:
根据《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8号),为指导我国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发展,我委组织编制了《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 (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近年来,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我国生鲜农产品的产量和流通量逐年增加,全社会对生鲜农产品的安全和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对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保障消费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构建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适应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保障居民食品安全的需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初步建立冷链物流技术体系,制定推广冷链物流规范和标准,加快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一批冷链物流企业,形成设施先进、管理规范、网络健全、全程可控的一体化冷链物流服务体系,以降低农产品产后损失和流通成本,促进农民增收,确保农产品品质和消费安全。
国家发改委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