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前 言
一、发展基础与背景
(一)优势条件
(二)机遇和挑战
二、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战略定位
(三)发展目标.
三、区域布局与协调发展
(一)优化总体布局
(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四、城镇发展与城乡统筹
(一)完善和提升各类城市功能
(二)优化城镇人口布局
(三)推进城乡一体化
五、产业发展与布局
(一)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
(二)做强做优先进制造业
(三)加快发展新兴产业
(四)巩固提升传统产业
六、自主创新与创新型区域建设
(一)建设区域创新体系
(二)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三)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
七、基础设施建设与布局
(一)完善交通通道建设
(二)加快综合枢纽建设
(三)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四)改善水利基础设施
(五)健全信息基础设施
八、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
(一)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二)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九、社会事业与公共服务
(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二)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三)加快文化事业发展
(四)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十、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
(三)加快市场体系建设
(四)开展重大改革试验
(五)加强法制环境建设
十一、对外开放与合作
(一)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二)加强国内外区域合作
十二、规划组织实施
前 言
长江三角洲地区(以下简称“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突出的带动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长三角地区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已经成为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带动全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引擎。当前,长三角地区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从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出发,必须进一步增强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实现长三角地区又好又快发展,带动长江流域乃至全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的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区域面积21.07 万平方公里。规划以上海市和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浙江省的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16 个城市为核心区,统筹两省一市发展,辐射泛长三角地区规划期为2009—2015年,展望到2020年。
本规划是指导长三角地区未来一个时期发展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和编制相关规划的依据。
发展基础与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已成为全国发展基础最好、体制环境最优、整体竞争力最强的地区之一,具有在高起点上加快发展的优势和机遇。
(一)优势条件。
区位条件优越。位于亚太经济区、太平洋西岸的中间地带,处于西太平洋航线要冲,具有成为亚太地区重要门户的优越条件。地处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与长江流域的结合部,拥有面向国际、连接南北、辐射中西部的密集立体交通网络和现代化港口群,经济腹地广阔,对长江流域乃至全国发展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
自然禀赋优良。属于我国东部亚热带湿润地区,四季分明,水系发达,淡水资源丰沛,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港口岸线及沿海滩涂资源丰富,具有适宜发展的自然条件。
经济基础雄厚。农业基础良好,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发达,服务业发展较快,经济发展水平全国领先,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
体制比较完善。较早地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试验地。已率先建立起开放型经济体系,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格局。
城镇体系完整。上海建设国际大都市目标明确,在长三角地区的核心地位突出。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等特大城市在区域乃至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区域内城镇密集,一批各具特色的城市具有很强的发展活力。目前,核心区城镇化水平超过60%,具备了跻身世界级城市群的基础。
科教文化发达。区域内集中了大批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拥有上海、南京、杭州等科教名城和南京、苏州、镇江、扬州、南通、徐州、淮安、杭州、宁波、绍兴、金华、衢州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人力资源优势显著,文化底蕴深厚,具有率先建成创新型区域的坚实基础。
一体化发展基础较好。地域相邻,文化相融,人员交流和经济往来密切,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交流机制,具备了一体化发展的良好条件。
(二)机遇和挑战。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长三角地区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国际产业向亚太地区转移方兴未艾,亚太区域合作与交流日益密切;我国仍处在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不断深入,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加快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入推进,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三角地区发展,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势头强劲。这些都为长三角地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
同时,区域内尚未解决的结构性矛盾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交织在一起,长三角地区进一步发展困难加大,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区域内各城市发展定位和分工不够合理,区域整体优势尚未充分发挥;交通、能源、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还没有形成有效的配套与衔接,促进要素合理流动的制度环境和市场体系有待完善;产业层次不高,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产业水平和服务功能有待提升;外贸依存度偏高,贸易结构还需优化;自主创新能力不够强,国际竞争力尚需提高;土地、能源匮乏,资源环境约束日益明显;社会事业发展不平衡,城乡公共服务水平还有较大差距;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体制等方面改革还不到位,改革攻坚的任务仍然繁重。这些都给长三角地区进一步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
二、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着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提高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水平,着力促进社会和谐,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一体化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努力建设成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示范区、改革创新的引领区、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国际化发展的先导区,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
(二)战略定位。
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围绕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建设,打造在亚太乃至全球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金融服务体系、国际商务服务体系、国际物流网络体系,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在我国参与全球合作与对外交流中发挥主体作用。
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围绕培育区域性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发展金融、物流、信息、研发等面向生产的服务业,努力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建设一批主体功能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产业升级,提升制造业的层次和水平,打造若干规模和水平居国际前列的先进制造产业集群。
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发挥上海的龙头作用,努力提升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国际化水平,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全面加快现代化、一体化进程,形成以特大城市与大城市为主体,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共同发展的网络化城镇体系,成为我国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三)发展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必须准确把握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携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认真落实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把扩大内需与经济增长、社会建设、民生改善和提高开放水平结合起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促进全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到2015年,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服务业比重进一步提高,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提升;区域分工和产业布局趋于合理,对外开放水平明显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进一步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城乡,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2000 元(核心区100000 元),服务业比重达到48%(核心区50%),城镇化水平达到67%(核心区70%左右),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核心区3%)。
到2020年,力争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在重要领域科技创新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对经济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区域内部发展更加协调,形成分工合理、各具特色的空间格局;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民生活更加富裕,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0000元(核心区130000元),服务业比重达到53%(核心区55%),城镇化水平达到72%(核心区75%左右)。
三、区域布局与协调发展
按照优化开发区域的总体要求,统筹区域发展空间布局,形成以上海为核心,沿沪宁和沪杭甬线、沿江、沿湾、沿海、沿宁湖杭线、沿湖、沿东陇海线、沿运河、沿温丽金衢线为发展带的“一核九带”空间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一)优化总体布局。
以上海为发展核心。优化提升上海核心城市的功能,充分发挥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作用,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快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进一步增强创新能力,促进区域整体优势的发挥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沪宁和沪杭甬沿线发展带。包括沪宁、沪杭甬交通沿线的市县。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创新能力,严格控制环境污染重、资源消耗大的产业发展,保护开敞生态空间,改善环境质量,建成高技术产业带和现代服务业密集带,形成国际化水平较高的城镇集聚带,服务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发展。
沿江发展带。包括长江沿岸市县。充分发挥黄金水道的优势及沿江交通通道的作用,合理推进岸线开发和港口建设,引导装备制造、化工、冶金、物流等产业适度集聚,加快城镇发展,注重水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建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生态良好的基础产业发展带和城镇集聚带,成为长江产业带的核心组成部分,辐射皖江城市带,并向长江中上游延伸。
沿湾发展带。包括环杭州湾的市县。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港口条件,积极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制造业和重化工业,建设若干现代化新城区,注重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建成分工明确、布局合理、功能协调的先进制造业密集带和城镇集聚带,带动长三角南部地区的全面发展。
沿海发展带。包括沿海市县。依托临海港口,培育和发展临港产业,建设港口物流、重化工和能源基地,带动城镇发展,合理保护和开发海洋资源,形成与生态保护相协调的新兴临港产业和海洋经济发展带,辐射带动苏北、浙西南地区经济发展。
宁湖杭沿线发展带。包括宁湖杭交通沿线的市县。充分考虑资源环境容量和生态保护要求,重点发展高技术、轻纺家电、旅游休闲、现代物流、生态农业等产业,积极培育城镇集聚区,形成生态产业集聚、城镇发展有序的新型发展带,拓展长三角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辐射带动的范围。
沿湖发展带。包括环太湖地区。坚持生态优先原则,以保护太湖及其沿岸生态环境为前提,严格控制土地开发规模和强度,优化产业布局,适度发展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会展、研发等服务业和特色生态农业,成为全国重要的旅游休闲带、区域会展中心和研发基地。
沿东陇海线发展带。包括东陇海沿线的市县。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发展对外贸易,建设资源加工产业基地,成为振兴苏北、带动我国陇海兰新沿线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
沿运河发展带。包括运河沿岸市县。依托人文底蕴深厚、生态环境良好的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休闲、文化创意等服务业,积极发展生态产业,改善人居环境,成为独具特色的运河文化生态产业走廊。
沿温丽金衢线发展带。包括温州—丽水—金华—衢州高速公路沿线的市县。发挥毗邻海峡西岸经济区、生态环境良好、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重点发展日用商品、汽车机电制造和商贸物流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建设浙中城市群,成为连接长三角地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纽带。
(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核心区发展。以上海为龙头,南京、杭州为两翼,增强高端要素集聚和综合服务功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城市核心竞争力。核心区其他城市要抓住上海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机遇,协同推进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集约发展,增强现代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推动城市之间的融合,加快形成世界级城市群。
促进苏北、浙西南地区发展。充分利用苏北地区的土地、劳动力和能源资源优势,建立长三角地区优质农产品、能源、先进制造业基地和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基地。充分利用浙西南地区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和山区资源条件,建设长三角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绿色农产品基地和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加快连云港、盐城、温州等发展潜力较大地区的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江苏沿海、东陇海沿线和浙江温台沿海、金衢丽高速公路沿线地区发展。依托上海设在盐城的三个农场,建设承接上海产业转移基地。强化核心区与苏北、浙西南地区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延伸城际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加强上海港与南北两翼港口的合作共建,充分发挥核心区的辐射服务与产业链延伸功能,促进区域共同发展。
四、城镇发展与城乡统筹
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增强城市功能,构建完备的城镇体系,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一)完善和提升各类城市功能。
提升上海核心地位。进一步强化上海国际大都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服务全国、联系亚太、面向世界的作用,进一步增强高端服务功能,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大都市。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形成一批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产业创新基地和科技研发中心,发挥自主创新示范引领作用,带动长三角地区率先建成创新型区域。充分发挥上海浦东新区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带动作用,率先形成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发展环境。依托虹桥综合交通枢纽,构建面向长三角、服务全国的商务中心。优化功能分工,中心城区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郊区重点建设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和现代农业基地,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带动产业转型与升级。
嘉定新城。依托沪宁高速等交通网络,重点发展以汽车产业为依托的现代服务业,建设集科研教育、运动休闲、生活居住、商业贸易、文化娱乐、旅游度假和都市工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城区。松江新城。依托沪杭高速等交通网络,以高技术产业为支撑、现代服务业为导向,建设长三角地区重要的高等教育基地、适宜居住的生态园林城区、具有历史文化底蕴的旅游城区。临港新城。依托集装箱国际深水枢纽港、国际航空枢纽港,建设以现代装备制造为核心的重要产业基地、具有海港特色的旅游目的地和综合型滨海新城。
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进一步提升南京、杭州等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错位发展,扩大辐射半径,带动区域整体发展。
——南京。发挥沿江港口、历史文化和科教人才资源优势,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和长江航运物流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南京都市圈建设,促进皖江城市带发展,成为长三角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门户。
——苏州。发挥区位、产业和人文优势,进一步强化与上海的紧密对接,建设高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和创新型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胜地。
——无锡。充分发挥产业、山水旅游资源优势,建设国际先进制造业基地、服务外包与创意设计基地和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职业教育中心、旅游度假中心。
——杭州。充分发挥科技优势和历史文化、山水旅游资源,建设高技术产业基地和国际重要的旅游休闲中心、全国文化创意中心、电子商务中心、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杭州都市圈。
——宁波。发挥产业和沿海港口资源优势,推动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发展,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物流基地和国际港口城市。
增强其他重要城市实力。按照区域总体布局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具有竞争力的核心区城市。常州,发挥产业和科教优势,建设以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重要的创新型城市。镇江,依托长江港口和山水旅游、
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建设以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域物流中心和旅游文化名城。扬州,发挥历史文化和产业优势,建设以电子、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生态人文宜居城市。泰州,发挥滨江优势,建设以医药、机电、造船、化工、新材料、新能源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成为长江南北联动发展的枢纽、滨江生态宜居旅游城市。南通,发挥滨江临海优势,建设以海洋装备、精细化工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综合性物流加工基地,建设江海交汇的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湖州,发挥临湖和生态优势,建设高技术产业引领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文化创意、旅游休闲城市,成为连接中部地区的重要节点城市。嘉兴,发挥临沪和沿湾优势,建设高技术产业、临港产业和商贸物流基地,成为运河沿岸重要的港口城市。绍兴,发挥传统文化和产业优势,建设以新型纺织、生物医药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国际文化旅游城市。舟山,发挥海洋和港口资源优势,建设以临港工业、港口物流、海洋渔业等为重点的海洋产业发展基地,与上海、宁波等城市相关功能配套的沿海港口城市。台州,发挥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建设以汽摩、船舶、医药、石化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成为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
依托核心区,引导苏北、浙西南地区产业和人口有序集聚,加快城市发展。连云港,建设综合性交通枢纽、以重化工为主的临港产业基地和国际性海港城市。徐州,建设以工程机械为主的装备制造业基地、能源工业基地、现代农业基地和商贸物流中心、旅游中心,成为淮海经济区的中心城市。盐城,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能源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重要生态湿地旅游目的地,成为沿海地区现代工商城市。淮安,建设区域性交通枢纽、商贸物流中心、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历史文化旅游目的地。宿迁,建设新兴工业和商贸基地、绿色生态和创新创业城市。温州,建设以装备制造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基地、国家重要枢纽港和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成为连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节点城市。金华,建设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加快以金华—义乌为核心的浙中城市群发展。衢州,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新材料、职业教育、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建设省际重要节点城市。丽水,建设绿色农产品基地、特色制造业基地和生态文化休闲旅游目的地,建成浙西南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鼓励发展中小城镇。依托现有中小城市和重点中心镇,建设网络化的城镇体系。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突出发展特色,增强县域经济实力。着重发展一批经济实力雄厚、竞争力较强、发展空间较大的县(市),努力提高发展层次和质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空间集约利用。依托现有产业基础,重点培育一批工贸型小城镇。依托机场、港口、铁路和高速公路,发展一批交通节点型小城镇。依托独特的自然和人文资源,打造若干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旅游型小城镇。促进重点中心镇发展,将有条件的重点中心镇培育成为小城市。
(二)优化城镇人口布局。
引导人口合理分布。科学编制和实施人口分布规划,引导和鼓励人口向沿江、沿湾、沿海以及主要交通沿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的重点城镇转移,适度提高人口集聚度。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完善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合理控制沪宁和沪杭甬沿线特大城市人口增长,积极引导重点生态保护区的人口逐步向外迁移。
调控城镇人口规模。上海市中心城常住人口控制在1000万以内,嘉定、松江和临港三个新城常住人口规模发展到80—100万。南京、杭州市区常住人口不超过700万,苏州、无锡、常州、徐州、宁波、温州等城市市区常住人口规模不超过400万,镇江、扬州、泰州、南通、连云港、盐城、淮安、湖州、嘉兴、绍兴、台州、金华、衢州等城市市区常住人口规模发展到100—200万,宿迁、舟山、丽水等城市市区以及一批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县级市发展成为50—100万人口的城市,适度扩大小城镇人口规模,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
(三)推进城乡一体化。
提高城乡规划水平。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宜居环境。加强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级各类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的相互衔接。加强分类指导,合理划定功能分区,优化城乡建设空间布局,做好村庄建设规划,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城乡集约发展。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统筹建设城乡供排水、供气、供电、通信、垃圾污水处理和区域性防洪排涝、治污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及湖泊河网水环境整治,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加快建成覆盖城乡、方便快捷的公交客运网络和现代商贸物流网络。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机制,把社会事业建设重点转向农村,统筹城乡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优化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的配置,提升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的财政保障水平,率先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产业发展与布局
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企业和品牌,建设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中心和先进制造业基地。
(一)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
面向生产的服务业。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依托区域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一步健全金融市场体系,加快金融产品、服务、管理和组织机构创新,促进金融业发展。扶持和培育工业设计、节能服务、战略咨询、成果转化等技术创新型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规范发展法律咨询、会计审计、工程咨询、认证认可、信用评估、广告会展等商务服务业。整合建立区域内综合性的软件和信息服务公共技术平台,培育创新型特色化的软件服务和信息服务企业,积极发展增值电信业务、软件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互联网产业,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
面向民生的服务业。立足历史人文、山水风情、江南风貌、江海风光、现代都市等特色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进一步拓展市场、整合资源,建设世界一流水平的旅游目的地。加快发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邮政、电信、商贸、文化、体育和休闲娱乐等服务业。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经营方式改造提升传统商贸业,加快现代商贸业发展。积极扶持文化科技、音乐制作、艺术创作、动漫游戏等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上海重点发展金融、航运等服务业,成为服务全国、面向国际的现代服务业中心。南京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科技、文化旅游等服务业,成为长三角地区北翼的现代服务业中心。杭州重点发展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电子商务等服务业,成为长三角地区南翼的现代服务业中心。苏州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商务会展、旅游休闲等服务业,无锡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服务外包等服务业,宁波重点发展现代物流、商务会展等服务业。苏北和浙西南地区主要城市在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的基础上,加快建设各具特色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二)做强做优先进制造业。
电子信息产业。按照立足优势、加快研发、强化协作、促进集群的原则,加快建设世界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发挥区域在电子信息研发、设计、制造及服务方面的综合优势,加快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研发,促进集成电路、软件、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激光显示关键材料与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制造等产业发展。加强区域产业协作配套能力和分工体系建设,努力打造自主品牌。以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或产业园为依托,打造通信、计算机及网络、数字音视频等产业集群。
以上海、南京、杭州为中心,沿沪宁、沪杭甬线集中布局。沿沪宁线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信、软件、计算机、微电子、光电子类产品制造,形成以上海、南京、苏州、无锡为主的研发设计与生产中心,以常州、镇江等为主要生产基地的电子信息产业带;沿沪杭甬线以上海、杭州、宁波为研发设计与生产中心,整合嘉兴、湖州、绍兴、台州等地的相关产业,构建国内重要的软件、通信、微电子、新型电子元器件、家电产业生产基地。扬州、泰州、南通、温州、金华、衢州等在巩固发展电子材料、电子元器件产业的基础上,以产业协作配套为重点,开拓计算机网络和外部设备等新产品领域,加快信息产业发展。
装备制造业。按照提升水平、重点突破、整合资源、加强配套的原则,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发挥大型机械、成套设备及汽车、船舶研发制造等方面的优势,巩固提升装备制造业水平,力争在大型电力设备、交通设备、数控机床以及大型加工设备等关键技术和规模生产上取得突破。依托重大工程建设,积极引导企业整合相关资源,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采取产业链接、技术外溢和资本扩张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区内外产业配套协作。
以上海为龙头,沿沪宁、沪杭甬线及沿江、沿湾和沿海集聚发展。以上海、南京、杭州为先导,苏州、无锡、宁波、徐州、台州等为骨干,提升机械装备制造业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台州和盐城积极发展轿车产业,形成区域性轿车研发生产基地。以苏州、常州、扬州和金华为重点,加快形成国内重要的客车生产基地。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研发和生产。以上海、南京、常州为重点,加快形成轨道交通产业基地。围绕汽车整车制造,鼓励沿海、沿江等地区发展汽车零部件生产,形成汽车零部件产业带。以上海、南通、舟山等为重点,建设大型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基地。结合上海地区船舶工业结构调整和黄浦江内部船厂搬迁,重点建设长兴岛造船基地。
钢铁产业。按照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国际竞争力、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的原则,推动钢铁产业集约式发展。依托区域现有大型钢铁企业,通过跨地区、跨行业的兼并重组和战略联盟,促进企业集团化发展。实施产品差异化战略,调整产品结构,增强高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大力发展和运用节能、节水、环保等技术,积极推广新一代可循环钢铁流程工艺技术,构建钢铁循环经济产业链。
依托上海、江苏的大型钢铁企业,积极发展精品钢材。推进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利用海港的有利条件,在不增加现有产能的前提下,结合大型钢铁企业搬迁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在连云港等沿海具备条件的地方建设新型钢铁基地。
石化产业。按照立足优势、突破创新、促进集聚、清洁生产的原则,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石化产业基地。充分利用区域石化产业发展基础及沿江临海的区位优势,进一步优化发展石化产业。大力开发核心技术和专有技术,调整产品结构,重点发展精细化工及有机化学新材料。加快现有化工园区整合,推动产业集聚升级。
在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依托现有大型石化企业加快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上海化工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和宁波—舟山化工区,发挥沿海地区深水岸线和管道运输优势建设利用境外资源合作加工的大型石化基地,进一步壮大炼油、乙烯生产规模,建设大型基础石化产业密集区。发挥泰州、盐城、宁波、嘉兴、温州等滨海或临江区位优势,集中布局,优化发展精细化工。充分利用淮安岩盐和盐城矿盐资源,发展盐化工。
(三)加快发展新兴产业。
生物医药产业。充分利用区域医药生产门类齐全的优势,以生物基因工程和现代中药为重点,打造集研发、生产、销售及信息服务为一体的产业链,形成自主创新能力较强、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力的生物医药产业密集区。
建成上海生物及新型医药研发与生产中心,加快建设上海、泰州、杭州国家生物产业基地,进一步做强无锡“太湖药谷”等品牌,建设南京、苏州、连云港、杭州、湖州、金华等中医药、化学原料药和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基地,加快以上海临港新城、盐城、宁波、舟山等为重点的海洋生物产业发展。
新材料产业。依托区域内雄厚的科研实力及产业基础,与电子信息、冶金、汽车、建筑、化工等产业配套衔接,大力发展信息新材料、金属和非金属新材料、纤维新材料、纳米材料、半导体照明用材料、新型建筑材料以及特种工程材料等产业。
以上海为核心,沿江、沿湾为重点区域,发展各类新材料产业。加快建设上海、苏州、杭州、宁波新材料研发中心和宁波、连云港国家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基地,无锡、常州、镇江、泰州、南通、徐州、湖州、嘉兴、绍兴、台州、金华、衢州等城市积极建设新材料研发转化生产基地。
新能源产业。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和发展基础,加大新能源技术研发和生产投入,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等。在沪宁、沪杭甬等沿线大城市,加快新能源技术研发基地建设。在南通、盐城、舟山、台州、温州等沿海地区以及杭州湾地区,大力发展风能发电。鼓励发展以风电、核电和光伏为主的新能源装备制造,提高零部件研发设计和生产加工能力。优化发展太阳能光伏电池及原材料制造业。
民用航空航天产业。充分依托上海民用航空航天产业研发、制造和综合集成能力较强的优势,利用已有的支线飞机和大型客机的研制基础和国际合作经验,积极推动民用飞机制造业、航空运输业和航空服务业协同发展。全面推进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卫星导航、卫星通信、卫星遥感和相关设备制造业与服务业,加快航天技术向新材料与新能源、节能技术、信息技术、特种制造、特种装备等领域延伸拓展。
(四)巩固提升传统产业。
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发挥国有农场的示范作用,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改造和提升传统农业,大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支持创建名优品牌,发展循环农业。充分发挥沿海地区滩涂资源丰富和山区生态优势,建立现代农业示范区。依托沿江靠海的优势,发展现代渔业。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推进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规模化养殖基地,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鼓励扩大农产品出口,进一步做大做强外向型农业。积极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健全农业经营和流通服务体系。
纺织服装业。以提升档次、打造品牌为重点,建成集研发、制造、展销、贸易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国际纺织及服装设计制造中心。上海重点发展服装设计和贸易,苏州、无锡、南通、常州、杭州、宁波、湖州、温州重点发展服装及面料生产、研发、展销等,鼓励扬州、泰州、盐城、湖州、嘉兴、绍兴、金华等地发展现代纺织业,积极提升产业层次和产品档次,促进传统纺织业向周边地区转移。
旅游产业。加强旅游合作,联手推动形成“一核五城七带”的旅游业发展空间格局。以上海为核心,发展上海都市旅游,打造长三角地区旅游集散枢纽。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五城市为节点,培育和开发都市工业旅游、农业旅游、休闲旅游、文化旅游、会展旅游、水上旅游等新型品牌。积极开发以连云港—盐城—南通—上海—嘉兴—宁波—舟山—台州—温州为主的滨海海韵渔情旅游带,以苏州—无锡—常州—湖州为主的环太湖水乡风情旅游带,以上海—嘉兴—杭州—绍兴—宁波为主的杭州湾历史文化旅游带,以南京—镇江—扬州—泰州—南通—上海为主的长江风光旅游带,以杭州—嘉兴—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淮安—宿迁—徐州为主的古运河风情文化旅游带,以杭州—千岛湖—黄山为主的名山名水旅游带,以温州—丽水—金华—衢州为主的山水休闲旅游带。
六、自主创新与创新型区域建设
以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创新为突破口,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创新体系,率先在全国建成创新型区域。
(一)建设区域创新体系。
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大政府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通过财税、金融等政策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到2015 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比重达85%以上。开展自主创新产品的互认或联合认定,将自主创新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建立产学研主体之间成果共创、信息互通、利益共享的机制。鼓励发展产学研联盟等多种形式的合作,重点围绕船舶、冶金、石化、风电、太阳能光伏、软件等产业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产业技术研究机构。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放科技资源,与企业联合兴办研发机构、博士后工作站、成果转化基地等产学研合作组织。积极推进国际产学研合作,吸引和集聚国外先进技术和人才等创新要素,推动本土企业研发国际化和外资企业研发本土化。
完善区域科技创新平台。选择若干创新基础较好的地区开展自主创新试点,探索有利于促进区域自主创新一体化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有关政策。以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为重点,建设研究实验体系。以科技文献情报资源、自然科技资源共享等为重点,加强科技公共支撑体系建设。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建设一批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立若干区域性重点科技园区,引导高技术产业、研发机构和融资平台向高新园区集聚,构建布局合理、开放高效的区域创新资源共享网络。加强区域创新合作机制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进科技资质互认,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到2015 年,规划建设科技公共服务平台300个左右,创业投融资规模突破1000 亿元。
(二)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加快关键领域与核心技术创新。以加快突破核心技术瓶颈、显著增强科技国际竞争力为目标,积极承担民用大型飞机、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新医药、重大疾病防治、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开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重大装备、纺织、石化、钢铁冶金等战略产业的重大科技联合攻关,研制一批具备国家乃至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战略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世界品牌。在电子信息、机械装备、汽车、船舶等具有一定优势的产业领域,推动建立一批产业技术联盟,协作突破核心技术瓶颈。以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为主体,加强基础研究,开展联合攻关,全面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形成一批优势学科领域、研究基地和跨地区产业共性技术科研机构。加强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促进创新资源共享。
共建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链。在软件与服务、集成电路、新一代移动通信、生物医药等高技术产业领域,上海逐步向研发、设计、高端制造转型,南京、苏州、杭州等城市侧重测试和制造。在汽车制造、先进装备制造等重要支柱产业领域,以上海为主体加强自主知识产权、核心产品和核心技术研发,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等城市在研发、设计环节加强与上海的对接。在纺织、服装等传统特色产业领域,充分发挥上海的科研、高端制造优势,苏南地区、环杭州湾地区在研发、设计和深度加工方面加强与上海的对接。
(三)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
建立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落实国家激励自主创新的有关政策措施,建立以政府科技投入为引导,企业、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市场化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加大财政对共性技术研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初创型科技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研究制定鼓励创业投资发展政策,完善退出、收益保障和风险承担机制。强化政府资金引导作用,结合产业发展特点,推动建立一批创业投资机构。充分发挥天使基金和种子基金的引导作用,支持高科技初创企业发展。设立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资金和中小科技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培育壮大中小科技企业。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科技保险险种,积极探索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出质登记,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上市。
完善创新服务支撑体系。大力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其在自主创新中的桥梁作用。加强专业性和面向区域产业技术创新的服务体系建设,创新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模式和运营机制,推动科技中介资源跨区域共享。强化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外资企业收购内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切实保护自主产权和民族品牌。
培养和引进创新型人才。加大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创新型人才培养基地。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培育适应国际科技创新需要的人才。开辟创新型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积极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研究制定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鼓励政策,对外籍在华创业人才放宽在参与创新、享受所获成果方面的政策限制。加强创新型人才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为创新型人才提供培训、交流、咨询、法律等配套服务。强化创新型人才开发的政策协调和制度衔接,拓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创新型人才流动渠道。
七、基础设施建设与布局
推进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提升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水平,形成分工合作、功能互补的基础设施体系,增强区域发展支撑能力。
(一)完善交通通道建设。
沪宁和沪杭通道。依托沪宁、沪杭铁路和高速公路,优化运输结构,提升运输效率和通过能力,建设铁路、公路、水运相结合的主通道。建设京沪高速铁路沪宁段、沪宁和常苏嘉城际轨道交通、沪杭客运专线、沪苏湖铁路、杭州—黄山铁路以及沪杭磁悬浮交通,提升快速客运能力。改造京杭运河江南段、苏申内外港线、湖嘉申航道、杭申航道等国家和省级干线航道,增强水运货运能力。
沿长江通道。依托长江航道,构建综合型的交通运输通道,强化与长江中上游的联系。推进长江口12.5 米深水航道向上延伸工程建设。改扩建宁通(南京—南通)、京沪高速公路,加快建设泰州—常州过江通道。建设南京—芜湖—安庆铁路、沿江铁路、淮扬镇铁路及过江通道,加快宁启铁路、新长铁路扩能改造及过江通道建设。
沿海通道。依托沿海港口和海运,加强崇明过江通道、崇明—启东长江公路通道建设,加快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建设连盐(淮)、沪通、甬台温、金甬、金台等铁路,规划建设跨杭州湾通道,完善沿海交通运输大通道体系。
宁湖杭通道。依托宁杭高速公路,加快宁杭客运专线建设,支撑宁湖杭发展带的发展。加强与上海的联系,建设湖州—乍浦铁路。
杭甬通道。依托杭甬高速公路和杭甬铁路,建设支撑杭州湾南翼产业和城镇发展以及连接宁波—舟山港的重要出海通道。加快杭甬客运专线、宁波铁路枢纽北环线以及疏港铁路建设,整治杭甬运河,加强沿杭州湾南岸城市间及陆岛间联系,提高沿海港口集疏运能力。
东陇海通道。依托陇海铁路和连霍高速公路,构建中西部地区至连云港港的重要出海通道。加快建设郑徐客运专线徐州段并规划延伸至连云港,增强对中西部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并支撑沿线产业发展。
浙西南通道。依托浙赣和金温铁路、金丽温和杭金衢高速公路,建设金温铁路扩能工程、九景衢铁路、杭州长沙客运专线和杭新景高速公路,加强与长三角西南地区的联系并支撑沿线产业发展。
(二)加快综合枢纽建设。
综合运输枢纽建设。重点建设上海、南京、连云港、徐州、杭州、宁波全国性综合运输枢纽,加强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盐城、湖州、嘉兴、金华、温州、衢州等区域性综合运输枢纽建设。强化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衔接,特别是加强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和干线铁路建设及其与港口、空港、城市轨道交通等的衔接。
——上海。增强航运和航空能力,提升上海铁路枢纽地位,提高国际客货运和集装箱中转的比例,优化物流节点布局,增强物流网络统筹协调功能,建成海陆空一体化的大型综合运输枢纽和现代物流中心。
——南京。积极发展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综合交通,完善服务长江流域的大宗散货江海联运,以及服务长三角地区北部及其周边地区的国际物流功能,进一步提高客货运能力,建成江陆空综合运输枢纽和长江中下游综合性现代物流中心。
——徐州。完善徐州铁路、公路枢纽功能,充分发挥徐州港的功能和作用,建设铁路、公路、水运联运的综合性运输枢纽和区域物流中心。
——连云港。加快连云港港建设,尽快形成“一体两翼”的发展格局,强化港口对中西部地区的辐射能力,建成我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成为辐射带动力强的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
——杭州。加快杭州铁路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强化服务长三角地区南部及其周边地区的国际物流功能。配合旅游发展,强化客运功能,建成陆空水联运综合运输枢纽和空港型物流中心。
——宁波。结合梅山保税港区和宁波铁路枢纽建设,优化集疏运系统,强化货运枢纽功能,尤其是大宗散货海进江中转、海铁联运运输功能,建成海陆联运的综合运输枢纽和全国性大型物流中心。
港口枢纽与配套港口群建设。加强港口枢纽之间的协调,整合现
有港口,加快以上海为中心,以江苏、浙江港口为两翼的上海国际航
运中心建设。
——上海港。以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为目标,进一步提升上海港主枢纽港的功能地位,重点加快建设洋山深水港区集装箱泊位和通往主要集装箱港区的内河集装箱运输通道及配套港区,以及洋山港区LNG、油品码头,进一步扩大上海港的吞吐能力。
——宁波—舟山港。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进程,发展集装箱运输和大宗散货中转运输,建设宁波—舟山港大吨位、专业化铁矿石码头和原油码头,推进宁波梅山保税区10 万吨级以上集装箱码头建设,完善铁矿石、原油、煤炭、粮油等大宗散货接卸转运系统和集装
箱运输系统。
——南京以下长江下游港口。以开辟集装箱支线运输为主,加强南京、镇江、苏州、南通港口间的分工协调,重点建设太仓集装箱干线港和江海联运中转枢纽港,完善集装箱支线港。加快长江口深水航道和沿江海进江矿石码头建设,形成铁矿石转运系统。
——江苏沿海港口群。加快连云港港30 万吨级深水航道建设,规划建设原油、矿石等大型专业化深水泊位,大力发展集装箱干线运输。以连云港港为核心,联合南通港、盐城港共同建设沿海港口群,大力发展国际航运和现代物流,增强为中西部服务的能力,建设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北翼重要组成部分。
——浙南沿海港口群。围绕温州港深水航道建设,推进乐清港、状元岙、大小门岛港区建设。发展台州港临港产业,重点建设大陈岛、大麦屿等港区。以能源、原材料等大宗散货和集装箱运输为主,建成辐射赣东、闽北等地区的重要对外交流口岸。
航空枢纽与配套机场群建设。以扩大空港设施能力为重点,优化航空运输网络为主线,提高国际竞争力为目标,加快区域航空枢纽中心建设,形成大型国际枢纽机场—区域枢纽机场—国内小型枢纽机场合理布局、分工协作的航线网络和机场群。
——上海航空枢纽港。建成以浦东机场为主、虹桥机场为辅的上海航空枢纽港。浦东机场侧重于国际航线,加强设施建设,提高中转能力,发展成为国际航空网络的主枢纽之一。虹桥机场侧重于国内航线,适度发展台港澳航线,发展成为国内航空网络的主枢纽。加强两机场间交通设施建设,提高通达效率。
——南京和杭州国际机场。优化南京禄口机场和杭州萧山机场航线布局,大力开辟国内航线,适时增辟国际客运和国际货运航线,客货并举,内外并重,不断增加航线和加密航班,建成区域枢纽机场。
——苏南和宁波国际机场。积极推进苏南硕放国际机场的改扩建工程,重点增加国内客运和国际货运航线,建成国家干线机场、苏南一类航空口岸和区域枢纽机场。加快宁波栎社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国际货运航线,形成以货为主、客货兼顾的区域性国际干线机场。
新建、调整、改造一批中小型机场。新建苏中江都机场和淮安机场,迁建连云港机场,调整南通、嘉兴机场运输功能,改造扩建常州、徐州、盐城、台州机场,形成区域客货运输航空网络。
(三)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煤炭。重点建设宁波—舟山、连云港、盐城等沿海煤港,南京、镇江、扬州、泰州、南通等沿江煤港及徐州沿运河煤港,有选择地建设煤炭储备、配送基地,提高煤炭安全供应能力,基本满足区内煤炭需求。疏浚京杭运河苏北段,使全线达到二级标准,将大运河煤炭运力提高20%左右。
油气。重点建设宁波—舟山石油中转港口,完善宁波北—上海、宁波北—南京的输油管道,规划建设日照—仪征输油管道连云港支线。在沿海规划布局油气储备基地,加强舟山等油气储备基地建设。加快洋山港区、大榭港区油品码头、台州大陈岛石油储运设施建设。开展区域石油流通枢纽和天然气交易中心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推动长三角地区天然气主干管网互连互通,保障区域能源供应。
重点推进LNG 项目建设,建成金坛大型天然气储气库,扩建上海五号沟LNG 应急事故站。加快形成并完善环太湖天然气管网,完善苏中、苏北天然气管网,加快建设宁波—台州—温州和金华—丽水—温州天然气管网。
电力。重点在沿海、沿江和天然气管道沿线地区新建或扩建电源点。扩建田湾核电站,建设浙江三门核电站,研究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新建核电站的可行性。加快电网建设和改造,扩大西电东送、皖电东送和北电南送接收规模,为启东—崇明岛—上海过江电缆通道的建设创造条件。预留通道走廊,确保西电东送工程顺利实施。
新能源。建设上海崇明等20—30 万千瓦、江苏沿海500 万千瓦、浙江沿海100 万千瓦风电项目。加强潮汐能、洋流能的开发。积极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及集中型沼气等技术成熟的新能源。在沿海滩涂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到2015 年,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提高到4%左右。
(四)改善水利基础设施。
按照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统筹协调区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构筑防洪防台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以及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继续实施太湖、淮河、长江中下游崩岸治理和沿海防浪堤及防护林等重点工程,加快长江口和钱塘江综合整治开发。加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城乡饮用水安全工程,加快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强低洼易涝地区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综合治理。加快水源工程等水资源调蓄和配置工程建设,建设沿海淡水通道。继续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城市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加快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完善跨界水资源监测体系。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完善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
(五)健全信息基础设施。
加快区域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在完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和统一数据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地理空间信息库,逐步提高地理空间信息社会化应用与共享程度,不断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建成区域地理空间信息分发与交换中心,构建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数据的汇交、分发服务和交换体系,带动各领域信息系统的建设,促进信息资源共享与应用。
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继续优化现有网络结构,挖掘网络潜力,适应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需要引进新技术,加快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地面数字电视等系统建设。积极推进“三网融合”,提高网络资源综合利用和信息交互能力。加强网络安全设施建设和网络安全管理,实施区域无线电协同监管。
加快重点工程和信息港建设。重点推进一批综合性网络应用工程、公益性信息服务工程、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工程等重点应用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区域交通、社会保障等“一卡通”工程。促进区域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应用与共享。加快城市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用5—10 年时间,建设若干智能型现代化城市,将长三角地区主要城市建成区域性信息港。
八、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全面提高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严格保护耕地。坚持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提高耕地质量。加大土地复垦、开发整理力度,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到2015 年,核心区保有耕地面积不少于333 万公顷,常住人口口粮确保自给。
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地方引导农民居住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严格控制城镇和农村居住用地增长,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努力转变用地方式,积极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利用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在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上,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流转。在严禁跨省域易地占补平衡的前提下,探索耕地占补平衡的有效途径。以提高工业用地产出效率为重点,制定区域产业用地标准,提高新上工业项目入区入园门槛。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对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工业用地,原则上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农业、生态和建设等各类用地。
保障生态用地。对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生态走廊和其他生态地位重要的地区,实施限制性保护。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重要水源涵养区、浙江南部地区海拔500 米以上山体、江苏以及浙江的湖州和嘉兴两市海拔 200 米以上的山体、沿海湿地等区域实施严格的保护。对于重要湿地、重要水源地外围和输水通道两侧地区、长江和钱塘江干流、城市间的重要生态斑块、浙江西部海拔200—500 米之间的山体、江苏以及浙江湖州和嘉兴两市海拔50—200 米之间的地带,严格控制土地开发强度,禁止开展导致生态退化的各种生产活动,鼓励发展生态型产业,有针对性地新建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加强林地和草地保护,防止非法占用。
优化区域土地资源配置。按照区域总体布局框架,实行差别化土地政策,统筹保有耕地,优化用地布局。沪宁和沪杭甬沿线发展带,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基本农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着力提高土地产出率;严格控制上海、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的城市建设用地增量。沿江、沿湾和沿海发展带,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科学利用滩涂资源,满足重点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宁湖杭发展带以及其他沿路发展轴带,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生态保护面积,保留足够的自然生态空间,适度安排建设用地,促进城市与产业有序集聚和发展。沿湖发展带优先满足保护生态的要求,实施有效的土地用途管制,控制土地开发强度。其他地区适当调高基本农田保护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规模。科学编制规划,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滩涂和低丘缓坡资源,努力增加耕地和建设用地。
(二)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对长江干流、长江口、太湖、洪泽湖、淀山湖、黄浦江、太浦河、杭嘉湖水网、钱塘江干支流、瓯江及中小湖泊和水库等,划分水源保护区,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级管理制度,制定保护范围、保护要求及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加强南水北调东线调水水源保护区与望虞河、新孟河、通榆河、淮沭新河、浙北太湖取水、浙东引水等输水通道的水污染控制和水质保护,严格控制调水水源保护区沿线的开发建设,提高污废水排放标准。建立健全流域和水系上下游地区互利共赢的饮用水源保护运行机制。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遏制地下水超采,切实防治地面沉降和海水倒灌。基本解决污染严重和水量供应不足的水源地水质和水量保障问题,调水水源地水质达到相应水质功能目标要求。
继续加强水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与治理相结合,按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对重要污染源的监控,关闭持续排放有毒有机污染物的企业,建立点源达标排放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跨省、市界断面水质达标管理,确保跨界水环境水质达标。重点整治长江、太湖、淮河、钱塘江和城市水污染,加快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制定和实施化工、医药、印染、造纸等重污染行业环境准入标准,完善排污费征收和使用制度,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快编制沿江、沿湖、环湾及沿海地区尾水达标排放规划。有效控制长江口、杭州湾陆源污染物排海,实施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海岸带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实施重要渔场生境保护,推广生态海水养殖,逐步改善海域环境质量,恢复海洋生态服务功能。加强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建立重点区域赤潮(绿潮)预警防治体系,健全海上重大污染突发事故应急体系。完善水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到2015年,全部淘汰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能力,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实施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总量控制,近岸海域水质恶化的趋势得到控制。
推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以“西气东输”、“西电东送”为契机,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实行煤炭使用总量控制,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推进火电厂的燃气工程建设,加速中小型锅炉燃气或电力对煤的替代。加快关停小火电,逐步淘汰单机容量5 万千瓦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和大电网覆盖范围内服役期满的单机容量在10 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凝汽火电机组。严格按环保要求限制新建、扩建燃煤火电厂(机组)。继续加大重点污染源的二氧化硫治理力度,有效削减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加快烟气脱硫工程建设,控制工业炉窑二氧化硫排放,积极发展清洁煤燃烧技术。加强火电厂氮氧化物污染治理。大力发展新能源,在上海开展低碳经济试点。加快区域大气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到2015 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8%,城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酸雨污染得到缓解。
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体系,提高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制度,加快建设处置设施。在典型电子废物集中处置区域开展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价,建立电子废物回收体系,加强对拆解利用的资质许可管理。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的环境监管,推进污水厂污泥、垃圾填埋场滤液的无害化处理处置。到2015年,形成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100%由产生单位或交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利用或处置的能力。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提高化肥、农药、农膜等农用化学品的利用率和秸秆综合利用率,推进畜禽规模化饲养和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控制规模化养殖场的污染物排放,提高畜禽粪便资源化率,鼓励与推广发展无公害、绿色及有机农业。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实施农村环保小康行动计划,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村庄整治,建立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农村安全用水、清洁能源、卫生公厕、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问题,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创建国家生态市(区、县)、国家园林城市(县、城镇)、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全面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生态建设。由长江干流、洪泽湖—入海水道、富春江—钱塘江三条生态水廊,以及连云港—盐城—南通—崇明岛东滩—宁波象山—台州—温州沿海湿地、骆马湖—高邮湖—邵伯湖—茅山—天目山—千岛湖—浙西山地,共同构成“三横两纵”生态网架。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区等保护与建设,实施海洋生态修复,加强沿海、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实现自然生态空间的链接,扩大区域生态空间,增强生态服务功能,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加强崇明生态岛保护和建设。开展区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试点,设立浙江湖州、丽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九、社会事业与公共服务
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形成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进步的良好局面。
(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逐步解决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学校的投入力度,推进城乡、区域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继续扩大职业教育规模,提高职业教育质量,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建立完善的区域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结合区域产业特色,加快常州科教城和无锡、盐城、温州等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完善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在人才紧缺的专业领域推行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同培养人才。
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继续加强“985 工程”和“211 工程”建设,重点支持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重点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大力支持重点学科建设,建成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学科群,推动若干高校进入国内一流大学行列。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拓展国际交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发挥现有高等院校集中、高等教育发达的优势,显著提升高等院校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
深化教育改革。鼓励开展各项教育改革试点,探索教育发展新路子。加强教育合作,建立区域间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以培养学生理想情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更新教育观念和教学方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入体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推动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快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建立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处置、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疾病的防控以及职业卫生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疾病预防控制联防联控机制,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适度扩大公共卫生服务范围,针对区域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在中央规定的服务项目基础上增加公共卫生服务内容。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向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倾斜,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大中城市建立以三级综合医院为龙头,二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和康复医院为骨干的现代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建立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形成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防治结合、覆盖城乡、运转有序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区域化、集中化的血液采集服务网络。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原则,以上海、江苏、浙江国家中医研究基地为龙头,形成我国中医创新集聚区,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强化政府责任,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理、运行和监管的有效形式。
(三)加快文化事业发展。
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普及活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建设学习型社会,全面提升公民文化水平。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形成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
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切实增加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在大中城市建设一批功能实用、标准较高、覆盖面广的文化基础设施。加强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重点实施乡镇文化站等基础文化设施覆盖工程。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重要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扩大对外文化交流。积极发展体育事业,加快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到2015 年,率先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文化产业,建设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文化企业集团,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推进文化创新,实施高端文化人才引进工程,激励优秀文化产品创作,形成积极向上、特色鲜明、结构优化、科技含量高的文化产业体系。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到2015 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4%以上。
(四)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市场化的就业促进体系。全面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健全统一规范的劳动用工制度和就业管理服务网络,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和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营造城乡劳动力就业公平竞争、同工同酬、同等待遇的良好环境,引导劳动力在地区、城乡之间合理有序流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高技能人才,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新型农村养老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率先实现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到2015 年,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全面建立统筹城乡、保障基本医疗、满足多层次需要的医疗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结算,实现全民医保。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完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制度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健全教育救助、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率先建立较为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扩大社会福利覆盖范围。大力发展各类慈善组织。
十、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
进一步发挥上海浦东综合配套改革示范作用,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在新的更高起点上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率先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政府职责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公民和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管理,让政府、市场、企业和中介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政府社会治安、公共应急等能力建设,提高科教文卫、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服务水平。合理匹配地方各级政府事权和财力,增强公正履行职责的能力。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按照市场化方向加快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推动建立区域性行业协会。
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和部门收费,逐步实行审批管理“零收费”制度。建立和完善跨部门统一互联的电子政务平台,积极推行网上办公。完善行政监督制度,推进区域电子监察系统网络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的引导作用。强化行政规划和行政指导,推行现代行政管理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支持上海率先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农业服务、综合交通协调、社会保障与人力资源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体制机制。优化政府管理层次,加快江苏、浙江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增强市、县(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对江苏、浙江具备一定人口规模和经济实力的中心镇赋予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探索中心镇行政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建立区域统一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完善政府绩效管理体系。
(二)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
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科学发展。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支持非公有制经济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积极发展低污染、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提升产业层次,优化企业结构。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制度创新,积极发展股份制经济,实施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程,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大型企业和垄断企业改革,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并购重组。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加强执行劳动合同、工资报酬、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到2015 年,上海、江苏非公有制经济比重明显提高,浙江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优势企业和企业主营业务集聚,加快技术、人才等要素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积极培育市场竞争力强、有影响力的企业集团和行业排头兵。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鼓励国有企业采取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合资合作、战略协作等方式进行跨区域、跨所有制重组,促进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外部董事制度,健全经营管理者市场选聘机制。鼓励竞争性行业中的国有全资控股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推进有条件的企业整体上市或主业资产上市,推动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主业清晰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采取定向增发、并购重组等方式继续发展壮大。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体制改革,加快形成适应竞争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加快市场体系建设。
推动市场一体化。建立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资本、技术等各类要素市场,实现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区域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配置机制,建立有利于人才交流的户籍、住房、教育、人事管理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制度。建立区域统一的资本市场,推动产权交易市场合作,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跨地区经营,加快金融机构组织创新,建立中央与地方共同监管、各负其责的机制。建立区域统一的技术市场,实施统一的技术标准,实行高技术企业与成果资质互认制度。开展异地购票、异地托运、异地交费及异地“一卡通”业务。共同开发旅游市场,打造旅游整体品牌。全面开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清理和修订阻碍要素合理流动的法规和政策,努力营造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统一规范的市场环境。打击各种违法经营活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竞争秩序。清理整顿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加强价格监管,禁止价格欺诈、价格操纵等行为。加强区域信用体系建设,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等信用记录为重点,推进区域社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规范信用服务行业发展,开展联合监督管理,构建“信用长三角”。
(四)开展重大改革试验。
深化上海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结和推广相对成熟、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开展科技创新综合改革试验,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平台和载体。推进上海国家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建设。对具备一定条件和较大规模的城市赋予立法权。在国家批准的范围内,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建设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设立江苏盐城沿海滩涂综合开发试验区和浙江舟山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建立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根据国家有关部署开展环境税试点,探索开征物业税,创新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研究制定互利共赢的财政政策,有序推动异地联合兴办开发区。设立区域发展促进基金,主要用于跨省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以及产业升级、科技研发、人才引进、创新能力建设等方面,资金由长三角地区自行筹集。探索上海服务长三角地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转让的有效途径。实施股权投资基金先行先试政策,积极推进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开展太湖流域综合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稳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改革,开展排污权跨产业调剂交易改革试点。
(五)加强法制环境建设。
加强区域内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审查备案工作的协作,形成区域相对统一的法制环境。制定和实施区域协调统一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动态跟踪制度,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严厉查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市场秩序维护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十一、对外开放与合作
立足长三角,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全面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实现开放型经济的新跨越,打造服务亚太乃至全球的重要国际门户。
(一)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转变对外贸易发展方式。优化加工贸易结构,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加强研发设计和营销服务。鼓励内资企业融入加工贸易配套产业链,加快由代加工向代设计、由贴牌向自主品牌转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理顺加工贸易管理体制,完善加工贸易政策环境,构建加工贸易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出口品牌培育机制,扶持自主品牌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加强出口基地建设,支持机电、软件、轻纺产品和农产品出口基地发展壮大,加快公共技术平台、商务平台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率先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质量、安全、环保、技术、劳工等标准,完善考核制度,强化企业社会责任。鼓励能源、原材料、先进技术和装备、关键零部件进口,
发布重要商品进口信息,指导企业有序进口。在江苏连云港建设进口资源加工基地。加快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支持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区设立机电产品国际展示交易平台。
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改善投资环境,创新外商投资管理方式,试行外商投资企业格式化审批,推动投资便利化。引导外资投向高技术产业、基础设施领域和高端制造环节,提高国际资源要素的聚集层次和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技术层次。在符合《反垄断法》有关规定且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外商投资企业采取并购、参股、结成战略同盟等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加快引进国际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智力资源。
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健全和完善“走出去”支持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境外投资信息,加强贸易投资实务培训、国际经营人才和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训,加大对境外投资的商品通关、人员进出境及资金融通的扶持力度。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开发资源,在海外建立生产加工基地、营销网络和研发中心。完善相关金融政策,支持企业采用境外投资并购、境外上市等方式“走出去”。下放境外投资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为企业营造更宽松的“走出去”环境。鼓励具备条件的国内商业银行进一步扩展海外网点和业务,为企业境外并购提供融资服务。选择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国际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推进大通关建设。深化口岸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口岸联络协调机制,推进电子口岸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大通关电子口岸统一信息平台。积极推进分类通关改革,建设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四个直属海关“大通关协作区域”,实现跨关区申报、审单、验放,加快区域内进出口货物流动。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和业务流程再造,简化货物流转的环节和手续,加强关检业务协作和物流信息共享。
(二)加强国内外区域合作。
加强泛长三角合作。长三角周边的安徽等地区具有区位、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与长三角地区经济联系紧密,是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和直接辐射区。构建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体系和资源要素市场体系,强化上海及南京、杭州等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促进要素跨地区自由流动,实现人口和产业有序转移。加强长三角地区与周边地区的联合与协作,建立服务长三角地区的能源原材料、重要农产品生产和休闲旅游基地,实现优势互补。建立健全泛长三角合作机制,编制南京都市圈、淮海经济区区域规划,促进周边地区加快发展。
加强以长江流域为重点的区域合作。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作用,加强南京、镇江、苏州、南通等沿江港口与中上游港口合作,加快形成沿江铁路、公路、水路协调发展的综合运输大通道,促进长江上、中、下游地区的要素流动与产业协作,形成重要的沿江城镇和产业密集带。加强与中西部及其他地区之间的经贸联系,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层次,扩大地区间人才、技术、能源、原材料等方面的合作,鼓励长三角地区优势企业走向全国,促进其他地区加快发展。在连云港探索设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
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合作。进一步拓展长三角与港澳台的经贸和科技合作。加强与港澳台的投资及贸易往来,充分利用香港作为拓展国际业务的基地和平台,进一步带动长三角地区深度融入国际市场。加强证券期货市场与港澳台资本市场的互动合作,促进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引进港澳台资本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造重组,推进对港澳地区贸易项下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试点,加强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到香港上市融资。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产学研合作,支持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共建创新平台。鼓励共同建立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共同开拓国际市场。加大落实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力度。
加强国际经济合作。抓住上海世博会机遇,积极拓展经济、贸易、科技、文化、旅游等领域对外交流。进一步加强与东北亚、欧元区以及美英等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建立健全政府、企业、行业组织间贸易摩擦联动应对机制,更好、更快地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成为全球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提升长三角乃至我国在世界的影响力。大力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以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为重点,加快推进服务外包载体建设,积极发展信息技术、金融业务流程、医药流程等服务外包业务,加快建设苏南、环杭州湾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带。
十二、规划组织实施
两省一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充分发挥长三角区域合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联系互动,推动规划实施。要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按本规划要求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努力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深入调查研究,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本规划的具体政策措施,及时指导地方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分析评估和监督检查,做好与国家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与协调,及时将实施情况向国务院报告。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做好规划及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
实现长三角地区又好又快发展,事关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局。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以实施规划为契机,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加强合作,真抓实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促进长三角地区在高起点上争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