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面启动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
(二)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继成立;
(四)温家宝总理在中日韩领导人第五次会晤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会晤时,分别提出减少物流环节非关税壁垒,建立物流合作机制;
(五)科技部批准设立的“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科学技术奖”首次开评,2003年评审结果揭晓;
(六)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指导推动下,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信息中心开始建立我国物流信息统计指标体系,并首次发布全国物流行业统计信息数据;
(七)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组织对现代物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并向国务院提交调研报告;
(八)中国经济经受非典严峻考验,物流系统建设特别是应急物流机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九)团中央光华科技基金会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起的“中国物流发展专项基金”设立;
(十)中央政府分别与港澳地区签署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港澳加快物流合作步伐。
以上十件大事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组织评选推荐。首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巧件候选大事;然后,由出席“第七次中国物流专家论坛”的政府和企业代表、物流行业媒体,以及专家,现场投票,根据得票多少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