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国物流业发展的体制政策环境、经济发展环境、市场竞争环境、技术与装备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
一、中国物流发展的体制政策环境
(一)物流业的产业地位在国家规划层面得以确立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在第四篇“加快发展服务业”,第十六章“拓展生产性服务业”里面,单列一节“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规划纲要》指出:“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技术,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实现企业物资采购、生产组织、产品销售和再生资源回收的系列化运作。培育专业化物流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建立物流标准化体系,加强物流新技术开发利用,推进物流信息化。加强物流基础设施整合,建设大型物流枢纽,发展区域性物流中心。”《规划纲要》不仅明确了“十一五”时期物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与重点任务,而且表明物流业属于生产性服务业,其产业地位第一次在国家规划层面得以确立,对中国物流业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二)与物流相关的专项规划相继出台
一是部门规划。配合国家“十一五”规划,各部门先后制定与物流相关的专项规划。交通部编制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了《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交通部印发《公路水路交通“十一五”发展规划》。铁道部结合((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铁路“十一五”规划》,制定了《关于促进铁路现代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民航中国物流发展报告(2006一2007)总局出台《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商务部发布了《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国家发改委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的《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已进人审定阶段;((现代物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已完成初稿。
二是区域规划。区域物流统筹发展,是“十一五”物流相关专项规划的一大特点。如,交通部制定的《我国与东盟国家公路水路交通合作规划纲要》、((环渤海地区现代化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纲要》、《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指导意见》、《海峡西岸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指导意见》,交通部与沿江七省二市共同签署的《“十一五”时期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总体推进方案》,闽粤赣三省的13个城市统一制定的《闽粤赣十三市物流发展总体规划》等。
三是地方规划。2006年,也是地方物流发展的“规划年”。东部沿海地区在上一轮规划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如,浙江省出台《国际物流中心布局规划》,深圳市制定了《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东北地区和中西部省份及许多经济中心城市物流发展规划开始制定。如《东北地区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编制完成;河北、河南、湖北、陕西、青海、广西等省区,以及广州、杭州、济南等城市都制定了自己的物流规划。
(三)传统垄断性行业体制改革取得突破
一是邮政体制改革。2006年,原国家邮政局实行政企分开,重新组建新的国家邮政局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组后的国家邮政局是信息产业部管理的国家邮政监管机构,行使政府对邮政监督管理的职能,而原来的有关企业职能,则剥离给了新组建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业务包括普遍服务业务、竞争性业务(包括快递和物流业务)和邮政储蓄业务等。此举意味着邮政系统维系多年的“政企合一”体制被打破,“政企分开、监管独立”的新型框架已具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