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资料流通规模庞大
生产资料流通是我国商品流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是支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改革开放31年来,我国生产资料流通规模持续、快速扩大。“九五”、“十五”时期,全国生产资料销售总额年均分别增长10.3%和15.6%;“十一五”前三年保持年均两位数增长,2009年销售总额达27.7万亿元,是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倍多,是改革开放之初1980年全国物资系统销售总额449亿元的610多倍。
2.支撑我国GDP快速增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资料流通发展迅速,支撑我国GDP年均9.8%的增长,对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008年,生产资料流通行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5%。
3.纳税比例约占第三产业近17%
2008年,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纳税4550亿元,占第三产业的16.8%。
4.就业人数增速远高于其他行业
生产资料流通行业就业人数增速远高于其他行业,2005—2007年我国就业人数年均增长不到0.8%,其中第三产业年均增长2.4%,而生产资料流通行业年均增长4.4%,目前全行业就业人数达1660万。
5.流通企业数量持续稳定增加
近几年,生产资料流通企业数量增长迅速。据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2004年全国从事生产资料流通的法人单位约36万家,2008年约为43万家,占国内商品批发零售贸易业法人单位总数的40%左右。
1.资源配置基本实现市场化
改革开放前,我国生产资料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国家统配物资;第二类是部管物资;第三类是地管物资。生产资料流通实行计划管理体制,即集中统一、分级管理、计划分配调拨为主。1976年至1980年,统配、部管生产资料达到837种。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减少计划管理的品种与比例,目前除了原油等极少数重要商品采用专营体制之外,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已经进入市场,放开经营,自由流通,基本实现了通过市场配置资源。
2.市场决定绝大部分商品价格
1978年之前和改革开放之初,重要生产资料品种都由政府负责定价。改革开放以后,生产资料价格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价格双轨制,即国家价(平价)与市场价(议价)并存,计划内产品实行平价,计划外产品实行议价。进入上世纪90年代之后,双轨制逐步向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过渡。到1999年,政府定价下降为14%。到2001年,政府定价已下降到不足5%,日用工业品价格全部由市场调节。目前除了由国家负责定价的成品油(汽油、柴油、煤油)、电煤等极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之外,绝大多数商品价格已经由市场供求决定,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已经形成。
3.买方市场格局基本形成
在生产资料流通领域,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改革开放以来,这种格局逐渐改变。到“九五”后期及“十五”初期,随着供给能力增强和市场化进程加快,目前除了原材料如铁矿石以及石油之外,绝大多数商品已经由过去的供不应求转变为供大于求,告别了短缺经济时代。市场总体供需平衡,基本形成了“买方市场”。
4.市场开放度不断扩大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生产资料市场对外基本上是封闭的。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加入WTO之后,我国生产资料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日益紧密,国内外市场联动效应日趋明显,内外贸一体化进程加快。通过“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调剂了国内余缺,平衡了供需关系。据初步测算,我国生产资料进口贸易额占全部生产资料销售总额的比重约为1/4,2003年至2007年分别为27.4%、28.5%、26.1%、24.3%、22.4%,一些重要品种如钢材、铝材、汽车等已由净进口变成了净出口,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影响越来越明显。
5.流通主体实现多元化
承担生产资料流通的市场主体主要由两部分构成:
一是生产企业。计划经济时期,生产企业的产品由国家计划分配调拨,生产资料不进入市场流通。改革开放之后,上世纪80年代的“双轨制”时期,生产企业可以在国家指令性计划外销售自产产品,这就是当时的所谓“自销”。随着“双轨制”逐渐并轨,生产资料市场完全放开,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生产企业拥有了其产品销售的自主权,产品全部进入市场流通。目前,大型生产企业一般都建有自己的销售系统,对一些产品实行直销。所谓直销,即其产品不经过流通企业等中间环节,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生产企业直销的产品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高端产品、特殊用途和面向特定用户的产品,例如船板、汽车钢板、油田钢管、特种螺栓以及铁矿石等基础性原材料,这些产品直销的比例接近100%。例如宝钢的销售策略是直销为主,高端产品直接进入终端用户,低端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其特钢的直销比例为100%、优质碳钢为99%、不锈钢近70%。另一类是固定用户、用量较大且稳定的产品,例如电厂、化工厂等需要的煤炭。根据我会有关调研资料,生产企业直销的销售额约占生产资料销售总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