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和《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商服贸发[2011]340号),推动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国际货代物流业是我国现代物流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环节多,产业链条长,行业规模大。改革开放以来,国际货代业在服务对外经济贸易、吸引外资、扩大就业、发展现代物流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新形势下,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国际货代物流业的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国际货代物流业的应有作用,把其作为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基本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国际货代物流业发展迅速。截至2011年底,在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国际货代企业已达2.7万多家,从业人员超过200万人。行业经营范围日益拓展,新型业态不断涌现,从最初的收发货人代理到运输合同的当事人再发展到目前的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从改革开放前仅是外贸运输的一项专营性业务发展成为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承载货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综合服务业,涌现了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货代物流企业。但总体来看,我国国际货代物流业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规模较小、服务功能分散、经营模式相对落后、专业服务能力较弱等问题,与全球货物贸易运量第一大国的地位不相称,影响行业发展的机制体制方面的一些问题还有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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