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地处长江中上游三峡库区,地貌以丘陵、山地为主,道路弯多、坡陡,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较为薄弱。1998-2002年,重庆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30起,年均发生6起,其中仅1998年就发生10起,一度成为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灾区”。重庆市痛定思痛,认真总结,汲取教训,创新监管机制,完善管理体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发展战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强力推进道路“生命工程”,道路通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下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在全市机动车和驾驶人年均增长超过30%的情况下,客运车辆事故率持续下降,连续58个月未发生客运车辆重特大事故,农村道路连续8 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从最基层、最基础入手,抓住了“人、车、路、场站、运输企业、路检路查、环境条件”这些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要素,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监管体系、防护体系、科技体系”四大管理体系,坚定不移地实施安全发展战略,集中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坚持党政主导、部门配合,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
(一)抓机制建设。自2002年起,重庆市政府在全市相继建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29个部门为成员的市、区县二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分析形势,部署工作。重庆市委专门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建立了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形成了“党委加强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齐抓共管、城乡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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