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各单位,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技强交”战略,依据《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交科技发[2010]334号)和《关于“十二五”交通运输科技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厅科技字[2011]133号),我部在深入调研交通运输行业科技需求的基础上,组织开展2014年度交通运输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工作主要面向应用基础研究计划,交通运输建设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信息化技术研究计划,标准、计量及质量研究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和企业技术创新计划共七类计划项目。
1.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主要针对未来行业发展和科技进步中的基础性、前瞻性问题,为获得基本原理及知识而进行的实验性和理论性研究,发挥引领性和基础性作用。包括应用基础研究(重点平台)计划和应用基础研究(主干学科)计划两类项目。
应用基础研究(重点平台)计划项目由我部认定的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及“公路水路交通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已批复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可结合所认定的研究方向,经学术委员会出具审定意见后,由依托单位负责申报。每个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牵头单位申报的项目不超过2项。如只报项目,不需部拨经费支持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请在申报时注明。
应用基础研究(主干学科)计划项目主要针对交通主干学科领域的基本问题开展基础性、前沿性、探索性研究,提出与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新理论、新方法,提高交通科研的原始创新能力,拓展交通科技进步的新空间,加强交通主干学科学术团队建设,为科研人员搭建自由探索的学术平台。
部属和共建各高校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交通高职院校申报的项目,须由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共3项。
2.交通运输建设科技计划。
主要以重大公益性技术及行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为重点,解决行业建设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凡在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申报单位为地方科研院所、企业或中央大型交通运输企业所属单位的,应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中央大型交通运输企业集团推荐申报。部属单位和有关高等院校等可直接申报。
2014年度交通运输建设科技计划将按照“重点引领、择优支撑”的原则,组织项目立项工作。对于申报“交通运输部建设科技计划项目2014年度优先支持方向及重点任务”(见附件)中确定的5个重点项目,请在建议书封面注明“重点引领”。对于支撑各地区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装备研发的科研项目,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限推荐申报1项,请注明“择优支撑”。
全文: http://csl.chinawuliu.com.cn/upload/files/6353497207516081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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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交通运输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5/6 11:21:18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