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学字【2016】3号
各产学研基地:
自2008年以来,我会共认定七批、165个中国物流学会产学研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这些基地对我国物流领域开展产学研结合,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推进物流学科体系和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中国物流学会产学研基地认定及管理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学会结合换届,每五年(一届)对基地进行一次复核。中国物流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已于2015年11月在重庆召开,学会换届工作顺利完成,特决定开展基地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第一至第七批产学研基地,共165家(详见学会网站)。
二、复核内容
主要是基地在第五届学会期间(2011—2015年)五年来的总体情况。
(一)基地概况、基地建设与发展情况;
(二)产学研结合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活动、实际成效、所获荣誉、主要经验和问题;
(三)参与学会工作情况(包括按年度提交基地工作总结报告、组织参加学会会议、提交论文、申报课题、发展会员等)。
三、复核程序
(一)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各基地要按期提交《中国物流学会产学研基地复核登记表》(可从中国物流学会网站http://csl.chinawuliu.com.cn/下载)。
(二)各基地务于2016年3月底前,通过邮件(CSL56@vip.163.com)提交学会工作部,学会工作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不能按期提交相关材料的单位,视同自动放弃复核资格,将不再作为本学会产学研基地。
四、复核结果
(一)复核结果,将于4月底在中国物流学会网站予以公示。
(二)经复核合格的基地,将在2016年5月召开的产学研结合工作会上,由中国物流学会统一颁发牌匾,并向社会发布通知,本届内有效。
(三)未通过复核或未按时提交复核资料的基地,将取消基地称号,并向社会公告。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凡参与复核的基地请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复核专家评审费和牌匾费用2000元,汇至中国物流学会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中国物流学会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帐 号:0200003609088117079
(二)复核工作截止期为2016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发送至学会邮箱。要求发送Word版文件,最后一页务必插入扫描后的单位盖章全页照片。邮件发送成功后,请与吕杨确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学会工作部
联 系 人:于雪姣(18610081151) 陈 凯(18811446270) 吕 杨(13811116258) 黄 萍(13301381866)
电 话:(010)58566516、58566588-137\139
传 真:(010)58566588-128、138
邮 箱:CSL56@vip.163.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C座1503
邮 编: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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