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梅 官子力 范乔凌 王大飞
重庆大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重庆 400044
摘 要:针对手机制造商和电信运营商合作推出合约手机的产品服务联合定价与协调问题,考虑电信服务具有的网络外部性,基于效用理论建立了合约手机的需求函数以及手机制造商和电信运营商的利润函数,分析比较了分散决策和集中决策下电信业产品服务供应链的最优销售价格和最优服务水平,发现网络外部性强度越大则合约业务服务水平越高且供应链上各成员利润越大。同时设计了一种“成本分担+收益共享”的组合契约协调机制,研究表明,该契约机制可以实现电信业产品服务供应链的完美协调,并且网络外部性强度越大则通过协调机制所增加的系统利润越高。最后通过数值算例分析了契约协调参数的不同取值对供应链最优决策的影响。
关键词:产品服务供应链;网络外部性;协调契约;电信业
在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推动下,我国传统电信产业链结构和商业模式正发生着重大变革。为更好更快地满足消费者差异化的业务需求,电信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开展了广泛合作,共同为消费者提供所需的电信产品和电信服务。手机制造商和电信运营商联合推出“合约手机”正是其中一种重要的合作形式。合约手机集成了制造商提供的终端产品与运营商提供的电信服务,故可将手机制造商和电信运营商组成的供应链看作是一种产品服务供应链(product service supply chain, PSSC)[1]。在此类电信业产品服务供应链中,由于终端产品与电信服务的关联性强,消费者在进行购买决策时往往会综合考虑产品和服务两方面的价格。同时,电信业属于典型的网络型产业[2,3],具有网络外部性的显著特征[4,5],即:消费者在使用某项电信业务服务时,除了从该服务中获得效用外,还会因为与其他使用同种服务的消费者构成网络并通过相互联系获得协同价值[6-7]。以中国移动推出的“校园V网”为例,购买该业务的消费者能以一定优惠的价格进行相互间的通话,因而加入“校园V网”的人数越多则网内消费者可能享受到的话费优惠越大;换言之,消费者使用“校园V网”获得的服务效用与该业务网络内消费者的数量成正比。由此可见,在合约手机的销售过程中,不仅手机价格和服务价格对市场需求有明显的交互影响,电信服务网络规模的扩大也将提高合约业务对潜在消费者的吸引力,进而产生有助于市场需求增加的正外部效应。因此,考虑电信服务网络外部性对合约手机市场需求的影响,研究电信业供应链如何对产品、服务进行联合定价以及手机制造商和电信运营商如何进行利润分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