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内农产品物流企业经营中出现的高交易成本和过度竞争并存现象,表明国内农产品物流企业存在组织模式的制度非均衡问题。一个简单的制度均衡模型表明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实行农产品物流企业的“内部联合”和“外部合作”。内部联合和外部合作的具体实现途径是通过大力发展农产品第三方物流和农产品供应链物流,实现农产品物流的专业化、规模化和社会化。
关键词:农产品物流企业 制度均衡 联合与合作 实现途径
一、引言
国内农产品物流企业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上世纪80年代以前物流作为传统农产品流通企业的一个部门,主要负责所属企业内部的农产品物流;第二阶段,农产品物流逐渐从传统流通企业中分离出来,大多数成为独立的专业储运商。但独立的专业储运商并没有改变国内农产品物流费用偏高的局面,以果蔬产[1]品为例,国内学界比较公认的一组数据表明中国果蔬采摘、运输、储存等环节上的损失率在25-30%,发达国家这一数据为5%,美国则为1-2%[1]。如此之高的农产品物流费用呼唤着农产品物流的现代化,其中农产品物流组织模式的现代化是一个主要内容。这就要求农产品物流企业实现第三阶段的变革,即通过农产品物流企业内部联合和外部合作来实现农产品物流企业组织模式的现代化、社会化和专业化。所谓内部联合是指是指农产品物流企业之间通过各种形式实现联合经营,是横向的,简称联合;所谓外部合作是指农产品物流企业和农产品供应商、生产商、销售商之间结成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是纵向的,简称合作。为了说明农产品物流企业联合与合作的必要性,笔者试图借助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结合我国农产品物流企业的运行现状,通过建立制度均衡模型,加以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