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重庆港口建设发展以政府投融资模式为主,导致了筹资压力大、投资效率低下等多方面问题,推行市场化投融资模式有助于分散重庆市政府过高的财政风险,有助于实现政企分开,提高港口投资的效益,有助于推动港口企业的战略性调整,文章最后给出了推行市场化投融资模式的相关措施建议。
关键词:重庆港口;投融资模式;市场化
1 内河港口投融资的概念及基本模式
内河港口投资是指为了获得经济效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或是其他资源投放于内河港口经济活动中的行为。这里的投资对象主要是码头泊位、港内道路等港口基础设施,装卸机械、仓库、管理系统等港口经营性设施,以及通信、环保等公益性设施。因此,本文所称的内河港口投资属于一种直接投资。内河港口融资是为了内河港口投资而通过一定的渠道、采用一定的方式筹措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其它资源的经济活动行为。融资决定于投资,而融资又制约着投资。通常将投资与融资合称为投融资。本文无特殊说明,投融资既指投资又指融资。
目前我国基础设施的可供选择的投融资基本模式有两种:传统政府投融资模式和市场化投融资模式[1]。
政府投融资,是指政府以实现调控经济活动为目标,依据政府信用为基础筹集资金并加以运用的金融活动,是政府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投融资主体是指经政府授权,为施行政府特定的建设项目,代表政府从事投融资活动的,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其形式是按《公司法》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有两类:一是政府财政出资;二是政府债务融资。政府投融资模式的核心在于: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三位一体”,全部由政府或政府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包揽,是单一的国有所有制经济在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体现。
市场化投融资,是指企业以获取赢利为目的,依据企业信用或项目收益为基础,以商业贷款、发行债券股票等商业化融资为手段筹集资金并加以运用的金融活动。市场化投融资主体的融资又分为企业信用融资和项目融资。企业信用融资是以企业信用为基础进行的各种融资活动;项目融资是以合资成立的股份制项目公司为主体,在政府的支持下,以项目本身收益为基础进行的商业融资活动。市场化投融资模式的核心在于: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三分开,即存在多元化投融资主体,多方参与建设,多方参与运营,谁出资谁受益,是多元市场化的所有制经济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具体体现。
2 重庆港现行投融资模式
目前,重庆港口建设发展主要采取的是政府投融资模式。政府投资资本金主要来源于重庆市水运发展专项资金以及交通部、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的资金支持,此外政府对于港口的建设还提供低息贷款等优惠政策。水运发展专项资金主要通过以下渠道筹集:一是市财政每年从施工营业税和通行费营业税中提取0.3亿元用于水运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有关水运方面的港口码头、航道、航电枢纽等的市级以及市级分成部分施工营业税全额安排市交通委员会,区县以及区县分成部分的施工营业税全额安排区县交通部门(约0.5亿元),用于港口等水运设施的建设;三是市财政每年从市级土地出让金中安排1亿元用于港口码头和航道项目建设;四是市财政、市交委每年在交通规费中统筹安排1亿元,主要用于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各区县要根据实际情况筹集相应的水运发展专项资金。所筹集的资金由市交委或地方交通部分负责安排投资。货运专业码头主要的投融资平台(也即项目法人)是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其中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投资23.9亿元承担寸滩二期等6个港口项目建设,重庆航发司投资12.1亿元承担涪陵黄旗等5个港口项目建设。[2]
重庆港口建设发展也采取市场化的投融资模式。主要包括商业银行贷款、上市融资等方式。总体上来讲,市场化投融资还未形成规模,市场化投融资模式还比较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