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是中国货代发展史上具有转折意义的一年。根据((行政许可法》和2004年5月19日颁布的((国务院取消第三批行政审批性项目的决定》,商务部(原外经贸部)对国际货运代理资格的行政审批被取消,代之以实施备案登记管理,从而结束了长达20年来对货代资格实行的审批制度,为各类经济主体尤其是私营企业投资经营货代业务开了绿灯。这是我国货代管理制度的一场革命,对发展和繁荣货代行业具有深远影响。
一、2004年中国货代行业发展分析
(一)新形势下货代登记管理制度相继出台
2004年7月1日后,为使新旧两种制度能做到及时有效衔接,商务部积极与工商、税务、外管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并于2005年年初相继出台了新的管理政策:联合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登记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2005年商务部9号部令)。这些《通知》和《办法》明确了新形势下货代企业登记备案的条件和程序,标志着货代行业开始进入一个基于备案登记为基础的后续监管时代。货代经营实行备案制,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货代行业长期以来存在的挂靠承包现象,营造公开平等的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