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价格随机波动的存货,应用“主体+债项”的风险评估策略,研究下侧风险规避的银行在质押存货的期末价格服从一般分布和几种具体分布时的质押率决策。进而在理论推导基础上,以实际中银行和物流企业合作开展的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为背景进行案例分析。研究表明:只要贷款期末价格分布已知就能求出静态质押方式下质押率的解析式。
关键词:金融学;质押率;信用风险管理;存货质押融资;物流金融
1引言
存货质押融资是指借方企业将其拥有的存货作为担保,向资金提供方如银行出质,同时,将质物转交给具有合法保管动产资格的物流企业(中介方)进行保管,以获得贷款的业务活动,属于物流企业参与下的一类动产质押贷款业务[1]。存货质押融资业务能够实现“多方共赢”。首先,利用存货进行融资的企业一般为中小企业,它们既没有足够的信用评级,也没有足够不动产或第三方保证提供担保,按照传统信贷方式很难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但这些企业常常拥有丰富存货,如能利用存货质押融资业务就能有效解决资金困难;其次,对物流企业来说,可以通过参与业务获得更多仓储客户,可以通过协助金融机构控制业务获得相应监管和信息咨询收益,甚至还可以直接参与借贷获得部分利差;再次,对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来说,由于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不再象传统信贷那样,仅关注企业规模、净资产和负债率等基本面信息,而是更加关注企业存货的自偿性,所以不仅可以扩展融资业务的范围,获得丰厚利差,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存货提供的担保以及物流企业的评估和监控有效降低贷款风险。
正因为此,近年来,国外的金融机构,例如法国巴黎银行、荷兰万贝银行和美国的花旗银行等等,纷纷与物流仓储企业合作创新,开展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世界物流快递业的巨头UPS更是收购了美国第一国际银行[2],成立了专门的UPS金融公司来开展这一业务,以实现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同步化。物流与金融的业务整合,也成为我国物流业与金融业共同关注的新兴领域,得到社会各界充分重视,例如,自1999年中国储运与银行联手开发第一笔存货质押模式的物流金融业务后,发展到现在,中国储运已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等十几家金融机构合作,仅2006年1—10月份,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完成的质押贷款额度就达到了111亿元。为匹配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发展速度,银行也需进一步提高业务的风险控制水平。尤其是本文所关注的质押率——贷款额与质押存货价值的比率,与业务模式、质押存货特性、企业违约概率、监管方式以及贷款利率等都密切相关,能够比较全面的反映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风险状况,但银行在实践中却大多依靠经验估值,这种估值方式使银行无法准确地确定质押率对业务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因此,分析有关质押率的定量模型,为银行和物流企业的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将具有重大的研究和实践价值。
理论上,用价格随机变化的存货质押获取贷款是利用质押物,将企业的信用风险转移成了质押物的价格风险,从而通过保持足够数量的质押物而有效减少企业违约时的损失,缓释信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