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物流金融创新下一类典型的动态质押贷款方式为基础,采取“主体+债项”的风险评估方法,并考虑清算延迟和流动性风险的影响,构建了价格波动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质押率确定模型;然后,以有色金属铜为例,确定了符合实际状况的模型参数,详细分析了不同因素对质押率的影响。研究表明:质押率决策是存货质押融资业务风险控制中复杂而重要的环节,盯市频率、贷款周期、违约概率、清算延迟以及流动性风险等因素对质押率各有不同的影响,分析它们与质押率的相关关系能为业务参与各方的风险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关键词:物流金融,存货质押融资,质押率,流动性风险,风险控制
1引言
物流金融是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与物流企业的合作创新,以供应链上存货、应收账款甚至贸易关系等担保为依托,在供应链运作过程中向客户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及配套的结算、保险等服务的业务[1]。这一服务创新是目前国内外物流界与金融界都普遍关注的蓝海领域,具有很强的多赢性质,发展非常迅速,这使得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种创新产品,例如:融通仓、保兑仓、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业务和进口全程货权质押授信业务等等,但因为存货是物流的基本元素,最能够体现物流的特征,也是多数中小企业都拥有的资产,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和变现性,所以存货融资一直是物流金融的基本形式之一[2]。其中,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社会信用和法律环境决定了动产担保的灵活性,可以以抵押、质押等多种形式开展存货融资业务;而中国的社会信用水平偏低,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调查[3],很多金融机构认为“动产担保物权登记几乎没有什么作用,因为债权人对实现过程完全没有控制”,再加上中国的物权登记制度低效,公示性备案系统欠缺,执法低效、高成本,这些决定了以转移占有的质押形式开展的存货质押融资仍然是现阶段中国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物流金融业务。按2007年5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GB/T 18354-2006),存货质押融资指需要融资的企业(即借方),将其拥有的存货作为质物,向资金提供企业(即贷方)出质,同时将质物转交给具有合法保管存货资格的物流企业(中介方)进行保管,以获得贷方贷款的业务活动,是物流企业参与下的动产质押业务。
这种物流金融创新下的存货质押融资业务将传统质押贷款的银行——借款企业两方契约关系变为银行——物流企业——借款企业三方契约关系。物流企业的参与可以帮助银行有效控制质押存货而降低贷款风险,同时又允许借款企业通过“不断追加部分保证金——赎出部分质押物”的方式满足正常经营需要,顺利解决企业融资和资金占压问题,因此能有效实现供应链上物流与资金流的整合,而且对物流企业本身来说,也可以通过参与业务获得更多的仓储客户,可以通过协助金融机构控制业务获得相应的监管和信息咨询收益,甚至还可以直接参与借贷获得一部分利差。因为这些优点,至2008年9月末,中国仅参与深圳发展银行物流金融平台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就已超过270家,几年来深圳发展银行为物流合作伙伴创造的监管物流货值或物流运输货值累计近7000亿元人民币[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