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考虑一个制造商和一个零售商的供应链,制造商将制造完工的产品销售给零售商,零售商面临随机性市场需求。此处,假设博弈双方是非合作的运行模式,即以自身利润最大化为决策目标。由于供应链中的企业通常实力并不相当,有强有弱,因此进一步假设制造商为主导企业,零售商为实力较弱的从属企业。制造商和零售商之间通过收入共享契约重新分配供应链总利润,契约内容在双方的进一步决策前拟定。由Stack-e1berg博弈可知,实力较强的制造商拥有制定批发价格、收益分享比例和回购价格的权利,而实力较弱的零售商只能根据制造商公布的参数决策自己的采购数量。
本文的研究主要有两点不同于其他文献。
第一方面是,假设零售商是在资金约束的条件下运作,即没有足够的现金或运营资本能用于向制造商采购产品。Su11ivan等通过研究发现中小型企业破产的数量中有28%比例是由资金不足导致的。这种零售商不得不接受的资金约束,尤其是国内大批的中小企业,被大量供应链管理的研究文献所忽略。但也有部分文献涉及了这方面,如陈祥锋(2008)等研究了当零售商面临资金约束问题时供应链的融资和运营综合决策及其相关影响。钟远光(2011)等考虑零售商初始资金不足时,如何借助外部的融资政策作出最优的订货与定价决策。BuzacottandZhang(2004)研究了库存决策与资产融资的相互作用。Ca1denteyandHaugh(200另)研究了有基金套保的供应契约,对比了分散竞争下和集中决策下的两种契约(弹性契约和有套保的弹性契约)的决策方案,结果发现生产商更青睐于有套保的弹性契约,而不是无套保的弹性契约。上述研究证明融资服务能为资金不足的供应链创造价值。但是目前对于保兑仓融资模式影响供应链绩效的理论研究尚显不足。
第二方面是,针对中国合作企业采用的收益共享契约以及中小企业融资经营中缺少信用担保的实际,引人保兑仓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首先计算出满足银行风险中性的期望收益下不同贷款区间内的贷款利率数值,再根据该数值设计出收益共享契约下的批发价格、最优订货量以及制造商与零售商的收益共享比率。从而为资金约束下,有银行参与的应用收益共享契约协调的供应链合作企业决策提供了依据。目前,很多文献将研究重点放在更柔性的契约联盟上,使供应链成员调整他们的决策以达到自身利益的更大绩效。其中,对于收益共享契约,Cachon和Lariviere(2000)建立了收益共享契约模型,研究了收益共享契约模型对供应链的影响。依据Cachon和Lariviere(2000)的研究,收益共享契约就是供应商制定低于其成本的批发价格。此时零售商为了弥补供应商的损失,将自己销售收人按照一定比例(由双方共同商定)返还给供应商,最终确保双方的收益水平高于分散控制状态,达到供应链最优绩效。Dana和Spier(2001)把收益共享契约模型拓展到供应商和完全竞争零售商环境下。Gerchak和Wang(2003)比较了两种不同契约形式在供应链上的应用情况,他们发现收益共享契约模型可以提高供应商的收益水平,同时供应链成员的收益也有所提高。Wang(2004)等证明了供应链整体最优绩效和各方最优收益的实现,主要依赖于需求的价格弹性和销售商分摊的供应链成本的比例。Cachon和Lariviere(200)在一个更广泛的供应链上研究了收益共享契约,该供应链的收益完全决定于零售商的订货量和订货价格,他们认为有两个因素可能导致收益共享契约没有在实际中得到广泛应用,一是实施收益共享契约的管理成本过高;二是实施收益共享契约可能降低零售商的营销积极性。同时,他们也证实了在需求具有价格弹性的前提下,收益共享契约可以实现供应链协调。Giannoccaro和Pontrando1fo(2004)分析了三级供应链中采用收益共享契约的供应链协调问题,他们认为通过调整供应链契约参数,可以提高供应链效率,增加供应链成员的收益。由一个供应商和两个具有竞争关系销售商组成的供应链环境下Yao(2007)等分析了收益共享契约的应用情况,他们认为收益共享契约比批发价契约更能实现供应链的协调。Mortimer(2000)从经济学的角度对收益共享契约在影碟租赁业的应用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收益共享契约使供应链的整体利润提高了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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